各位房板大神好,
先報告小弟背景,
小弟與女友年收入200~240(看分紅),近期有登記打算,
現住一間3房,最近剛轉貸完重置寬限期3年月繳18000(登記在我名下),
還有訂一間預售屋1800萬預計2026Q4交屋(每個月需存5萬做為工程款預備金),
預計交屋前將3房售出換屋,
現在因為工作地點暫時調動的關係現在騎車通勤上下班各50分鐘,
原本想在公司附近租屋(在桃園八德),原本的三房出租,
但是出現新青安政策,結婚前女友可以再掛一間,
因此有在八擴或G04.G05找千萬內2房自住(寬限期內月繳10000~12000),三房出租,
預售交屋後三房賣掉留兩房出租的想法,
想請問各為前輩這樣會不會太樂觀,有其他風險沒考慮到,謝謝!!
最後也感謝Junior牙醫哥介紹仲介、CECA大大以及各位大神分享,
沒想到三年前看到房板硬著頭皮買下去,現在已經在考慮第三間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