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ul3bp6j4 (Shawn)》之銘言:
: 各位房版前輩好
: 目前面臨狀況如下:
: 前幾年因長輩過世,繼承了北市文山區面馬路的將近四十年公寓持分(之前有都市更新推動
: 師要來協助都更或危老,但原本以為只有面馬路三四十戶,後來調資料發現整塊地包含面巷
: 弄戶總共八十幾戶,加上面馬路一樓都是店面,沒下文..)
: 總之,現在持分分佈如下:
: 1.[共同共有]2人 持分5/9想賣(包含我)
: 2.另外4/9[公同共有]分成5人,其中3人不賣,2人(包含我)想賣。
: 因想趁還有價變現活用,另方面我與現住人也沒啥往來(公同共有三個不賣人在居住),經
: 查詢資料和詢問他人意見,有幾個想法:
: 1.請不賣的照市價買要賣的人持分or要賣的照市價買不賣的人持分(總之產權先統一完整再
: 處理,但目前採這一方法最困難)
: 2.變價分割?(類似拍賣?)
: 3.要賣的人直接把持分賣給有意收購第三方
: (網路上查到,但就是售價打折…)
: 請問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
: 或是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 實在不想再卡著不動了…
: 先感謝房版前輩們了!
這個情況我剛剛去爬了一些文
共有,分成分別共有跟公同共有
公同共有常常是源自於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後,沒有辦理分割遺產,就公同共有的部分沒辦法處分的
https://i.imgur.com/313GNAJ.jpeg
遺產分割
又有兩種方式
1.你去找到其他四位繼承人,協議去把公同共有轉成分別共有
2.請法院裁判,轉成分別共有
我看你那4/9其他三位住裡面的不太可能跟你自行協議
看起來是必須走法院
至於你說將公同共有的部分轉成分別共有之後
你跟你弟弟的所有權比例
已經達到5/9+(4/9除以5乘以2)=11/15
這樣子你們可以出售
因為你們兩個持分超過2/3,就不用過半數共有人同意
https://i.imgur.com/zIReRzr.jpeg
其他三位可以優先承購
但是說起來那三位住在裡面可能買方也會大砍特砍
找一下會賣這種的仲介,來的應該也都是投資客
https://i.imgur.com/QHbU3ip.jpeg
走變價分割也是可以
但是一般會先去調解
這種問題感覺以後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