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個案例,雙方協商解除租約。
房東付出:從訂金開始的保留日,直到合約正式生效,到解除合約將近兩週的成本
租客不願意直接扣違約金,願意出$2000和解
此房間可以入籍,報租稅補助
房東也同意所有傢俱更新需求。
但是租客仍然想反悔租約。
租客有提過無法晾曬棉被以及窗戶不夠通風
可能是簽約後心裡反覆的後悔吧。
租客聲明,如果房東不願意接受房客提出的解約條件,
正式遷入後會每天找朋友party, 會找親戚小朋友來住
這成了房東的軟肋,
就算今天的出租是整層住家,
但如果房客提出這些“客氣告知”,
然後聲明:如果不是無條件立刻解約,走完一年合約的過程就是不斷地鬧劇
房東束手無策。
請問有什麼解決方式嗎?
謝謝
※ 引述《sean72 (.)》之銘言:
: 老公寓獨立套房
: 591刊登照片和帶看房前,已經提供乾淨床套以及潔客幫全室清潔
: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xVTDf9bm92Y
: 租客現場看過兩次房子(簽約前,和簽約當天)
: 房東於看屋時告知"現況出租"
: 房東使用內政部租屋契約並且主動提供三年不漲租的條約
: 租客已經交付兩個月押金和第一個月訂金
: 在正式承租日開始的第一天(租客物品仍未搬入,目前還是空屋狀態)
: 租客抱怨書桌不清潔(老舊使用),書桌椅子太髒,床墊不乾淨
: 租客要求更換清洗或者更換床墊。
: 潔客幫雙人床清理費用為$3000,不是很划算,這價錢已經可以買半張新的雙人床了
: 房東提議更換床墊費用一人一半,租客搬離後床墊歸房東所有
: 若是租客不接受,房東打算等租客自行解約並且莫收違約金。
: 請問大家還有什麼雙贏的解決方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