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簽了一間預售當時代銷表示不二價只能送家電之後再客變退掉當減帳,並且有白紙黑
字寫下可退金額也有line對話紀錄。
但最近到了客變階段建商只肯退一半的金額,理由是大批採購進來的單價比較低。
代銷這邊也解釋他當時跟我寫的金額是贈品價值而非可退金額。
但翻對話紀錄很明確當時代銷表示就是可折金額X萬。
想請益接下來還能怎麼爭取呢?
目前建商這邊不肯妥協,代銷本人也只想用小紅包安撫客戶。
目前排的法律諮詢沒那麼快排到而客變期限在即,打算先按客變流程走完後續再做追討
(不過擔心簽了客變單好像就是同意建商退這個金額打算另外加註保留金額追溯權雖然不
確定有沒有用)
這部分的爭議可以找消保官嗎?有人有相關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