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CF (L)》之銘言:
: 想請教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問題:
: 夫名下一間A房設籍並自用,同時妻名下也有一間B房設籍並自用。
: 假設夫買下C房後2年內賣掉並將A房利用房地合一稅進行重購退稅,請問妻再買下D房後2
: 年內賣掉B房還能使用財交稅的重購退稅嗎?
借題請問
夫妻都是婚後購入(一人一間),最近朋友說遇到夫妻婚後購入的房子,只能選擇其中一間自用住宅
但看回覆又看說自用住宅可以登記三間..?
如果是這樣,沒有自用住宅的那一間如果之後售出,是不是就不能重購退稅?還是重購退稅跟自用住宅沒關係?
還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