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百億富商施宗明暈船 小三嫩模看中大安區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24-02-20 10:28:17
想問一下
7000萬轉帳給這位小模
試算光贈與稅就高達976萬元
這位富商寧願繳這麼高的稅
也要匯款給對方,讓對方自己去買房子?
所以這篇新聞
對全國老百姓算是利多
國庫平白無故就賺了近1000萬的戀愛稅
請問是這樣嗎?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84
有錢人的想法真的跟我們不一樣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2-20 10:31:00
他如果在美國現金贈與給女方可能不用繳台灣的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24-02-20 10:35:00
在美國用現金?有辦法開戶存入這麼大筆的金額?
作者: horseorange (橘小馬)   2024-02-20 10:37:00
看原文第四段 他房+車+包匯了上億 害我好好奇 不知道過億要怎麼匯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24-02-20 10:37:00
美國洗錢防制法超嚴的,有可能存幾百萬美金?
作者: una283 (無)   2024-02-20 10:39:00
我也是很好奇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2-20 10:40:00
也不一定要美國啦 做貿易的有個免稅天堂帳戶基本的開曼群島贈與啊
作者: una283 (無)   2024-02-20 10:41:00
我猜是用公司名義匯的吧 可能一方面還想當廠商支付節稅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2-20 10:41:00
也是 他接產品代言 直接用代言費就好結果根本是掏空公司…用公司錢養小三有開跨國公司 金流處理手法太多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02-20 13:25:00
以這篇來說 如果是請女生代理買房 買了房子要掛男生公司那他匯款過去的錢都是投資 沒拿去買房是侵占詐欺無誤前提是要有契約或是信件/通訊軟體可資證明該款用途代言費要繳營業稅或所得稅 不划算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24-02-20 14:37:00
呵呵,都要掛男生公司了,還把錢匯給女生叫他代理去買如果是這樣更好笑,你明知錢是公司的,給女生過水幹嘛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02-20 15:17:00
實務上這樣可以7000全款 發票開7000但是零頭給女生用...畢竟我也就是猜猜 不過應該很簡單理解...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2-20 16:59:00
看新聞寫女方拒簽借據 那應該是沒報過稅看來國稅局可以參一腳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