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發文請教版眾,
依自己15年前在小建設公司上班經驗,免計容積空間用來規劃大公,除了營造坪要花錢、還要請名牌設計和裝潢買方才看得上眼,產權怎麼分也要和代書算很清怕客人抓毛病,最後賣完才有在總銷額加成最多10%(達開發效益)。
現在看新聞,免計容積一棒打死10&15%,屋凸、樓電梯、管委會空間就沒了,要公設就要用容積......不會有建商拿可以直接賣錢的室內坪去劃,對吧?
那以後都用社宅方式規劃室內,尤其又有圖例出來怕是跟無障礙空間一樣,出了六都標準百種、業者消費者雙輸,那推這個幹嘛?
全聯會和地方公會應該是罵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