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一下,違法是一定違法
但其實你的選擇就兩個,但不是介紹費的問題
而是強龍壓不壓地頭蛇的問題,也就是花2%買個總幹事的關照值不值得
我也很坦白地告訴你,客觀來看不值得
但是住房子的是你不是我
你不給,房子還是可以成交,多的是辦法
但就會面臨到一個有事沒事找碴的總幹事,會住得很不舒服
給了,以後總幹事應該會對你服服貼貼
畢竟賺了你一筆,也有把柄在你手上
不過住得舒服,但心裡會很不舒服
反正不給就是大概需要開戰
不過現實社會就是有很多種解法
搞掉是一個方法
搞不掉 你還可以去參加管委會或是選主委
選上後,我保證他一定又對你服服貼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