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原先農地價值500萬 目前是1000萬
目前沒農用農作 寄承已滿五年以上
也沒管過它
Q1 我是不是要先搞清楚它目前是不是農用狀態?
如果之前是農用或休更的話會維持狀態嗎?
還是說我寄承了…農用證明要我重新申請?
Q2 目前是第2類-3 我是不是要快一點取得農用證明
這樣如果被重劃前,我取得農用證明,
政府會看價值性,改成建地以相等價格切割土地
以等價方式取得同價的地 那在先前有農用證明,不用補繳土地增值稅的部份?
增值稅(1000-500)的30%的樣子???
Q2-2 如果沒有農用證明…如果被重劃了,增值稅的部份鐵定要繳定了?
Q3 農用證明要怎麼做取得方式較簡單 自己下去種嗎 完全沒有想法
Q4 適合問地方農會嗎?會不會自曝其短之類的。
以上冗長的問題 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