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B (亨亨)》之銘言:
: 目前我持有 A, B 兩房無房貸,皆為婚前取得。
: 近期想購買 C 房,預期購入後賣掉目前入籍的 B 房重購退稅。
: 但目前現金不足,所以想以 A 房貸款來作為頭期款。
: 這樣目前的問題是會造成 C 房會限貸還有高利率的問題。
: 所以本來計畫是我 A 房貸款出來,然後贈與該金額讓另一半購買 C 房。
: 但不確定這樣在日後賣 B 房時,是不是就無法重購退稅。
: 另外可能還有減免土增稅或是其他青安首購的貸款操作方式適合我們的狀態嗎?
: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1.你轉增貸來當頭期款 直接自殺 不行
2.你轉增貸出來再贈與給配偶 資金交代會有問題 也是不行
3.房子婚前買的 這個再跟國稅局確認一下
4.土增稅只能同一個人名字 所以你的AB賣掉只能C買你的名字
你可以考慮直接賣掉再買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