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版上先進的看法
目前 家裡有一間 我父親的名下 靠近高雄武廟附近的4樓公寓 / 總共有5樓 大約40幾年了
目前公寓 自己有個想法是否要出售 變現出頭期款 轉買一間兩房or三房平車的頭期
考量到 未來實用性跟趨勢
公寓目前雖然有出租中 (租快10年)
考量到未來房客如果搬走
後續自己覺得 之後會要來高雄租公寓的房客素質跟水準及價格 都不會太漂亮跟太好
我們家也只是一般小家庭 家裡可能也無心力再去管理出租問題
不知道是否盡快將公寓出售後轉買電梯大樓 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呢?
因為公寓是起家厝 家父也可能會不捨
或者是否有 其他方法 可以利用公寓 挪出資金來購買電梯大樓呢?
謝謝大家~
PS 想問問 因家父已退休多年 後續如果用我父親名子
貸款部分 可以貸到8成嗎? 用我們幾個小孩的名義擔保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