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現在法律都保護租客,房東才是弱勢

作者: jack096 (幫撐十秒)   2024-04-27 15:56:03
我來說說我的解法
長年以來大家都是覺得這東西不想跟政府對抗
所以都是默默的被割,如果大家有共識成立一個工會或聯盟
大家都加入那聯盟或公會,學學三家電信有默契的訂租金跟要求
再聘請些法顧來弄條款,各個房東再個別下去修訂
接著大家再推舉人出來選議員跟立委,甚至縣市首長
你們各位覺得未來會怎麼樣?
就像台中那個大家都知道的,要站出來人家才會怕,而且要團結
這就是我說的解法,別乖乖地照政府講的,他們都是為了搏好感度在立法的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保障租客
: 不付房租,催討有跟騷法問題,甚至性騷擾
: 不付房租換鎖 開門 斷水電 也都違法
: 甚至房客水電未繳被斷都可以告房東
: 至於不付房租
: 租賃住宅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 土地法第100條第1項第3款
: 押金底扣完畢後,還是欠超過兩個月
: 進行催告30日並合法送達,能不不付
: 問題他只要不收存證信函就不是合法送達
: 還有其他方法走完大概2年去了
: 才可提起訴訟
: 然後訴訟在搬出老人小孩單親失業
: 這時法院通常都會要你繼續給他住,但無法源依據
: 道德綁架勸說,加騙你不懂法律嚇你
: 至於非加入社宅不知有無管,就算有管也是沒用
: 租賃住宅法社宅是不可以挑房客,要以高風險弱勢優先
: 只是目前沒有罰責
作者: fluffyradish (玲玲)   2024-04-27 16:00:00
在台灣有房就觀感不佳,摳憐每年繳那麼多稅政府都收錢不辦事反而去討好那些不繳稅的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4-04-27 16:08:00
不缺錢的就別出租就好了,多簡單
作者: lovingbase (Formula 1)   2024-04-27 16:23:00
繼續買 不用怕 官員的房子不比你少
作者: Allyssa (舞動人生)   2024-04-27 19:04:00
日本的租賃法是租賃同權租客要加入保證協會付保費,才租的到房
作者: DeathStarDS1 (Death Star)   2024-04-27 19:05:00
嗯有用
作者: Allyssa (舞動人生)   2024-04-27 19:06:00
有欠租、破壞房內設備,就保證協會出險對房東有保障但相對的,只要租客繼續繳租,就可以一直租房東是不能像台灣這樣漲租也不能亂趕房客房東可能一租10年租金就那樣文風不動
作者: serpei (跟著往上買~)   2024-04-27 20:40:00
不要租 沒差那個小錢
作者: FT6034 (耐心等待)   2024-04-28 10:09:00
台灣房東不是都不繳稅的嗎?不准房客申請補助不然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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