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4-05-02 17:00:04※ 引述《sputniky (sputnik)》之銘言:
: 房版新手、完全無購屋經驗,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 父:高齡、無其他親戚,自住房產擁有者
: 母:高齡、有一個完全不聯絡的弟弟
: 本人:沒有手足
就描述的理解, 弟弟應該指的是你舅舅?
: -
: 問題1:
: 若房子由媽媽繼承,
: 若媽媽離世時,會需要分給弟弟嗎?
: 媽媽絕對不會想分給他,
: 因為他對外公外婆非常無情
你媽媽離世
你的繼承順位是第一順位, 舅舅是第三順位
前順位有繼承人, 後順位就分不到
所以只要你活著, 你舅舅分不到
但是....由你媽媽繼承並不是一個好的方式
: 問題2:
: 若房子由媽媽繼承,
: 未來賣掉換買新房,有沒有什麼要注意的?
: (例:若媽媽離世後,我不能在2年內轉賣)
繼承房地產最大的問題就是有無房地合一稅
遺產稅因為免稅額上千萬, 一般很難課得到
但繼承房地產的取得價值會用公告現值, 往往只有市價的一半甚至更少
就算適用自用住宅10%稅率, 稅金可能也要幾十萬起跳
這個部分, 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產, 在105年之後發生繼承
日後賣掉可免房地合一稅
也就是說, 如果這間房子只發生一次繼承就賣掉, 免課房地合一稅
但如果發生兩次繼承, 第二次繼承就不符合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要件
所以第二次繼承, 之後賣掉就必須課房地合一稅
所以, 如果房子由你媽媽繼承, 最好在你媽媽手上就賣掉
如果你媽媽離世, 由你再次繼承, 那你賣掉的時候就必須課房地合一稅
如果房子直接由你繼承, 那在你處理之前, 這間房子都有免課房地合一稅的身分
所以最好房子是給你繼承, 畢竟你的生存時間期望值應該高於你媽媽
: 問題3:
: 若先賣再買,
: 賣掉到交屋的時間長短是可以談的嗎?
: (若考量買新房前仍住在原房子中)
可以, 但要剛好銜接其實不容易
: 問題4:
: 若考量到未來房屋稅的問題,
: 由我單獨繼承並賣出,
: 再由我將賣出的費用給媽媽養老,
: 是可以的嗎?
: 需要媽媽進行讓與的手續嗎?
可以, 最好是這樣進行
你媽媽不需要讓與, 在繼承時他同意直接全部給你就好
: 問題5:
: 以房養老的貸款,有沒有人有申請經驗呢?
: 謝謝。
: -
: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24-05-02 17:06:00超級感謝您的詳細回覆!
作者:
bms ( )
2024-05-02 17:54:00推I大
作者:
freedls (é˜¿å¬¤è¦ºå¾—ä½ å†·)
2024-05-02 18:05:00清楚明瞭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4-05-02 18:06:00清楚明瞭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24-05-02 18:09:00推
作者:
jaricho (...)
2024-05-02 18:24:00推解說還有不知道9樓在爽什麼
爽沒錯啊 政府爽都說“落日”條款了當然是知道現在課更多阿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24-05-02 18:27:00正解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4-05-02 18:29:00推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5-02 18:34:00推
推專業解說!日落條款過後最爽的當然是等著收錢的政府呀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5-02 18:39:00兒子要單獨繼承房產,是不是要留有其他遺產,以處理母親特留分的問題?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4-05-02 18:40:00推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5-02 18:45:00查了一下,母親可以直接放棄特留分即可。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4-05-02 18:46:00請問配偶在處理遺產上,先主採取夫妻財產共有分一半,剩下一半再辦理繼承,如果配偶分一半是選擇房屋跟土地那部分,那是否也會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看過類似案例,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分享一下更多,謝謝
樓上看不懂 誰繼承誰配偶是死者配偶 還是繼承人配偶喔我看懂了 就是死者配偶先共有一半是否會從舊制變新制 這真的是好問題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4-05-02 19:10:00了解,其實是我們家的問題,家人生病走得很快,現在要繳的遺產稅超多…,正在想怎麼分配比較妥當,感謝
作者: onenineone (上帝) 2024-05-02 19:55:00
專業
作者:
ice1015 (ICE)
2024-05-02 20:16:00請問 我想釐清一下 要是媽媽離世 舅舅有機會用特留份吃一小份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4-05-02 20:19:00沒有應繼分 就沒有特留分
作者:
ice1015 (ICE)
2024-05-02 20:25:00好的 謝謝IB大之前我可能有這問題 但計畫趕不上變話 之後我用不到了但還是好奇的問一下
作者: mark45641 2024-05-02 20:30:00
推 很清楚
作者: mmijjim (Dua扣die) 2024-05-02 20:40:00
推好人
作者: XMASRICCCH (RICCCH) 2024-05-02 20:48:00
先推,還看到噴小草讚讚
作者: grayeric (gray) 2024-05-02 21:21:00
好人願意分享
若房子取得是40年前.若都更後之房屋取得日從何起算?若都更後持有人過世,遺產稅的應該很可觀吧?要從何起算先謝謝IBIZA大大無私分享
作者: goodjop (goodjop) 2024-05-02 22:53:00
推 IB大
作者: syntan (潛伏襲擊) 2024-05-03 02:09:00
二次繼承已經可以加計前次時間了。去年年底有新解釋令。。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24-05-03 06:53:00我是原po,真的很謝謝您在推文裡繼續回覆。您的推測都是對的。目前房屋是在1990年取得,並已完全還完貸款。也謝謝大家提醒再次繼承可能會被扣高額的稅率。我會好好跟媽媽討論。
作者: penguine33 (餓鵝) 2024-05-03 07:39:00
推
作者: qqphor (駡你又如何) 2024-05-03 09:29:00
推,很有用
作者:
kizz (fdsaf)
2024-05-03 12:28:00好人推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24-05-03 15:28:00政府很奇怪,實價登錄都這麼久了,遺贈為何不用實價登錄?還要用公告現值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4-05-03 16:56:00從來沒交易過的房子 要怎麼用實價課稅
作者: leota 2024-05-03 23:36:00
筆記 感謝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