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lelala0105 (無)》之銘言:
: 最近有一間雙北的大樓出租.已經自行找到租客.
: 我請仲介將廣告下架.
: 被告知.需要由他們送件.才能領取政府補助.
: 想請教各位前輩:
: 前提是不介意房客租補.反正躲不掉.我打算誠實納稅.
: 那我自己公證簽約.跟社宅簽約有何不同.
: 社宅仲介說:補助公證費.修繕費.保險費.但是要由它們代管.
: 變成社宅.全部都要透過仲介.有些麻煩.
: 然後仲介說:自己出租的公益出租人.跟社宅出租的房屋稅率不同.
: 這跟網路查到的資訊似乎又不太一樣.
: 他們建議由老人簽約(補助多).賺錢年輕人當保人.乍聽很合理.
: 但有沒有什麼隱形問題是我沒想到的?
: 請各位不吝指教.感謝~
小妹理解如下
租客申請補貼,有過的話,房東會自動變成公益出租人
享有每月1.5萬免稅額、房屋稅、地價稅適用自用稅率
但公益出租人不等於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要找包租代管業者去申請的
加入包租代管除了公益出租人的稅率優惠
還有保險費補貼(3500/年,限包租)、修繕補貼(1萬/年/最多三年)、公證補貼(限代管)
簡單來說社會住宅有公益出租人的優惠,不過也有租金上限的缺點
而公益出租人沒有租金上限的缺點,但少了其他補貼
如果你的房子有自信租的可以高過區域上限,沒差那一點補貼、願意自己做管理
那就不要走社宅,單純做個公益出租人就好
如果你的房子沒辦法租的高過區域上限,希望賺補貼、希望有業者幫忙管理
那就走社宅包租代管
以上選我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