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將舊公寓五樓出租,大三房,原本說好一家三口入住加上弟弟共四人入住。沒想到一
年多後哥哥一家三人也住進來,共七人。我是樓下鄰居抗議太吵才知道,加上房客狀況非
常多(偷搬進來的哥哥有案底又常酗酒大吵大鬧),不敢續租,原本就讓房客申報租金補
貼了,這下乾脆直接改社會宅!
這件事造成很大陰影(退租後發現屋況被搞得超差,花了近十萬處理)。去年將自己原本
住的四大房舊大樓也出租時,會跟帶看的租客提這件事當作提醒。
這間雖然是舊大樓但地段跟屋況非常好,四大房四大陽台。房客說她們一家三口跟大姐、
爸爸一共五人入住,沒想到最近又發現二姐一家三口也搬進來,二姐甚至懷孕快生產了!
剛剛問房客,她坦承目前住了八人(之後會是九人,昏倒~)
雖人已是整層出租且水電費對方自理,但這樣的感覺很差!!!
租約上只寫「承租人不得將本租賃住宅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
用,或將租賃權轉讓於他人。」,當初只口頭告知幾人入住沒加註
請問,遇到房客解壓縮的狀況有辦法處理嗎?可以退租或變更租約嗎?
(怎麼老是遇到這種狀況)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