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名下在新北有一房 剩餘貸款約1000萬 (市值約3000)
最近預計要買第二戶 中古約定7月底交屋 約4000萬
考量貸款條件
目前希望最好的作法是在第二戶交屋前將第一戶賣出,但如果時間來不及,簽切結1年內賣出,普遍看到能給8成,但請問30年、寬限期2年、利率等條件要怎樣談到最好呢?
目前想到幾個方案:
1. 第二戶仍登記在我名下,老公為借款人,老公名下無房,是否適用第一戶條件?
2. 第二戶登記老公名下可適用第一戶條件嗎?但考慮重購退稅問題,賣掉第一戶後,還是需要由我再買新屋,所以老公需要將第二戶賣給我,這樣的操作是可行的嗎?有沒有什麼問題?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