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切結書不就剛好打臉那些說「新青安不得轉租」的人。
如果原本的契約就白紙黑字寫清楚不得轉租,何必簽切結書?就依照契約執行就好了啊...
顯然就是當初規定不清不楚的所以才想用切結書堵破洞阿。
新青安的確限「自住」,但沒說的是...是終生自住,還是核貸當下自住阿?
要求人民40年自住,難道不會管太寬或太苛剋嗎?
再者,也要有配套吧?
像婚前各自有申請新青安
兩人結婚後,就只要住一間房子,空出來的房子,不出租是要放著養蚊子嗎?
這政策....整個很怪.....
作者:
xxxxqay (xxxxqay)
2024-06-13 00:05:00演演戲而已 你還真以為他會去查跟民眾交代 他還要選舉耶簽這種根本違憲吧 你管我房子買完要怎麼處分喔...
作者:
yoyoboy1 (就是這樣~)
2024-06-13 00:08:00銀行借你錢他當然就有權利怎麼處理你的貸款,你全額現金買房銀行不就跟你沒關係了
我是覺得不太可能啦。我自己待過銀行,當年的洗錢防制稽核,傾全行之力就已經弄得人仰馬翻了。房貸在一些小分行可能就1、2個人員,要他們再去查出租,不太實際。
作者:
OhMyGoose (OhMyGoose)
2024-06-13 00:09:00確實是原本契約都沒寫 現在才需要切結書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24-06-13 00:10:00稽查的部份 就是租補報稅
回4F當然有權利阿,但所有的權利都是建立在借貸契約上的條款。銀行想怎樣就怎樣,簽契約幹嘛?
當初七成第二戶也是切結書換八成捏可憐行員又多一張紙要蓋章
作者:
z520314 (知足常樂 多貪則憂)
2024-06-13 00:12:00但有幾家銀行願意簽切結書的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6-13 00:18:00記住它是公股銀行 政府沒在講道理的
本來就不可能真的查啊,新青安就是爽到投資客的垃圾政策
本來就不能租 悲憤什麼這才不是什麼切結書 這比較像銀行自保用的政策轉達成功通知書 免得到時候被抓到賴銀行沒通知 犯罪所得也就是贓款本來就不是不知道就沒事好嗎 本來就不能出租 有沒有簽這個又沒差 想投機還什麼夫妻買兩件沒租浪費 這種冠冕堂皇的話好意思說的這麼自然
作者:
rt4512 2024-06-13 00:54:00有沒有切結書的差別應該是在,沒切結書時,行政機關要拿到法院判決才能行政執行;但有切結書時,可以直接送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
本來就不能租 悲憤什麼政府當初不應該開放新青安開放了不會被感謝開始依照條文執行反而被罵 那當初幹嗎新青安幫那些人也不會感謝 只會罵本來就不能租 不知道悲憤什麼
作者:
ndilavril (ndilavril)
2024-06-13 01:01:00你以為房子是你的 不對 貸款沒還清前都是銀行的
作者: diggi 2024-06-13 01:02:00
我看你不懂什麼是「切結」,就是本來就不行,但不相信你要你保證,否則違約,就是有爛人利用==
作者:
ndilavril (ndilavril)
2024-06-13 01:04:00會搞到要這樣應該是政府發現一堆人辦新青安出租違反當初立意 不砍你砍誰
作者: SimonTart (編號002852Six) 2024-06-13 03:05:00
之前沒簽代表能出租,這邏輯超過一百分
作者: weekman 2024-06-13 06:44:00
不敢查?國稅局表示
作者:
ftvs (B1轟炸機)
2024-06-13 07:02:00政策買票,選上再檢討配套,反正是花國家的錢,買到賺到,
作者:
CMCC (無雲之空)
2024-06-13 07:12:00此地無銀三百兩魯蛇跳腳
原契約是教示條款,切結下去就要負責,不是用切結反推契約沒規定好嗎借貸契約是私法經濟,在那邊扯政府憑什麼管也蠻好笑
作者:
jubii 2024-06-13 07:54:00未來四年民進黨沒顧忌了 認真抓一抓 到時候哭哭賣房
嘿嘿 不敢查那就看你敢不敢賭呀 FOMO味整個濃到想吐
作者: jei01 2024-06-13 12:44:00
中南部的房東一堆台北人,黨才不管這些人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