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房地合一稅的戶籍問題?

作者: s910211 (我愛PTT)   2024-07-14 17:59:45
先說一下小弟的狀況
根據房地合一的規定
屋主或小孩要連續居住6年才能有400萬免稅額
小弟目前有一間房子是放14歲小孩的戶籍
打算等到小孩在17歲的時候
再換另一個小孩的戶籍進去
(因為遷太小的小孩進去很麻煩)
這樣會不會被認定沒有連續居住的事實?
還是只要有屋主或是直系小孩的戶籍就可以,不需要是同一個人?
先謝謝大家的解惑!
作者: nonstop180 (noonecanstopme)   2024-07-14 18:02:00
不算
作者: BlackBlacdog (黑黑黑)   2024-07-14 18:04:00
符合形式要件,但國稅局比較想知道的是大人的戶籍為什麼不進去?這種往往就是告訴國稅局大人的戶籍在哪裡,那間オ是自住,其他都是假的。
作者: sfking (空白)   2024-07-14 19:29:00
顆顆 那國稅局問你時 你就說因為房子出租阿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24-07-14 20:48:00
出租就不算自住了
作者: SFC66 (SFC66)   2024-07-14 21:25:00
不算,你舉證「居住事實」給國稅局看14歲未成年有獨立自住的可能嗎
作者: f800311 (alfred)   2024-07-15 12:24:00
XD 就說之前出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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