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oy30408 (南宮洛)》之銘言:
: 有不少民眾反映社宅的租期太短,住滿6年後,再到回到一般的租屋市場,不僅難以負擔
: 高額租金,且生活空間直接縮水、甚至腰斬一半。
這段是在講三小
被溫水煮青蛙煮6年,
發現走不動了,再來怪政府怎麼不便宜租給我一輩子。
給你優惠六年還不夠,覺得便宜房是台灣人欠你的欸。
正常人遇到低租金,應該是會趁機存錢,
夫妻兩人存一下,六年後看有沒有機會存到頭期吧。
社宅畢竟量有限,
我是支持讓有小孩的夫妻、60歲以上老人優先啦。
前者負擔真的大,
後者租房市場也不要他們,讓他們住到死就死。
反正社宅也不用怕老人死在裡面。
至於好手好腳的社會蛀蟲,六年就趕出去了啦。
雖然房東們也不會想要這種租客,但不是這問題。
公平正義,這些好手好腳、房租打折六年還沒有積蓄的,六年到了就去睡公園,這才是居住
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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