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晚安,小弟太太家中有一地上權老屋(應該超過40年並超過30年無修繕)
想請教是否還有修繕的價值,因為目前的屋況是發霉嚴重、潮濕漏水,已經不適合住人。
不知道如果是各位大大會怎麼處理,是修繕、賣掉還是如何,請大大們不吝分享。
作者: jessicaabc98 2024-07-22 21:08:00
沒有
作者:
testPtt (測試)
2024-07-22 21:09:00這賣不掉吧
作者:
ice1015 (ICE)
2024-07-22 21:24:00看地點 有沒有另有用途 租人住或租去當倉庫都行 最重要的是地上權是跟誰租的地
地點在八堵火車站附近,地上權是跟地主租的順便請教 其他的附加價值指的是?
附加價值就是除了住人以外還能拿來做什麼 倉庫之類當然作為倉庫也要有那個位置能讓人買單不過你地上權是跟私人地主租的? 這樣還要繼續租?
那個地方滿冷清的..感覺不會有人想當倉庫 對是跟私人租的 半年付一次地租要不要繼續租 因為長輩還在 算是老家 還是得看長輩意思
作者: attila125 (尋找下一片天空) 2024-07-22 22:59:00
不修繕若垮下來,可能蓋不回去
作者: cccmn 2024-07-23 05:36:00
我家後面一堆老屋全是公所的地 現在全荒廢 只有一戶租給移工
作者: ppp0003 2024-07-23 09:16:00
看你們是否仍要保有地上權,背後利益自己想,若要就不能讓建物滅失,可以修繕,但是不能打掉重蓋。
作者:
casko (^(oo)^)
2024-07-23 20:17:0040年應該是無期限 有機會都更的話可以留
作者:
cutemico (cutemico)
2024-07-24 14:12:00有價值啊~土地被拍賣時房屋不點交,然後你不搬走,拍賣得主看要多少多買你的房屋~最近知道家鄉的故事,貪得無厭的人房屋不點交想要賣8位數,最後變成袋地,未來看來是沒有日照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