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obule (我不累?)
2024-07-26 14:36:28先感謝大家願意點進來看,真心請教:
母親十年前用我的首購買了台中40年的電梯社區三房,
目前剩120的本息攤還跟260的增貸, 房子和貸款都在我名下,
每月約支出1萬3,現為母親自住
手上信貸目前約300, 每月本息攤約3萬3, 綁約到明年6月
目前離婚帶小孩在台北租房子, 每月租金2萬
最近因為不想再搬家了考慮看房(月收約15萬), 想用新青安, 我知道名下不能持有房產
,想到幾個方式不確定可不可行:
1. 把房子過戶給母親:請問是只要手上沒有房就好嗎?還是連貸款都不能有?可以
把持有人過給她,而我繼續繳貸款?這樣有符合條件嗎?不確定應用贈與或買賣處理?
2. 房貸還清再過戶:目前的信貸利率比增貸利率還低一點,也許我用信貸加部份存款,
把房貸還清。本來信貸是理財用,因為綁到明年6月, 所以要還清也要明年了。
3. 用母親的名字買:這個好像很難?母親沒收入,我可以當保人下去貸款買嗎?
真心請教,D還請各位不吝建議,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