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已於8/2與我(賣方)於某仲介公司簽訂買賣合約,且已壓定2個月後交屋給買方。
買方於8/5將10萬斡旋金匯入履約保證帳戶。
由於我也有買房子,但尚未裝潢,所以合約內有註明”買方同意賣方於交屋日後起算,回
租一個月”
但今日仲介來詢問我,由於買方貸款問題,買方要求我於9/15清空房內軟裝的部分,需1-
3天的時間,供買方銀行來屋內拍照。
由於仲介人還蠻不錯的,說這1-3天會送我一家四口住飯店,所以當下也沒想那麼
多,就答應了。
但事後想想,覺得有點怪,銀行理當只需房子的地址以及買方個人條件,即可評估貸款成
數,為何需請我淨空屋子?
晚上查了一下網路,很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要我清空房子供買方驗屋。
但,買二手屋的話,賣方本來就有幾個月的追朔期啊…..
PS.仲介之前有提過,買方似乎是投資客,不知是否有關係…
請問各位前輩們,有遇過這樣的狀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