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公證&租賃Q&A

作者: oberon1013 (ç ´420了.)   2024-08-12 11:21:27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構成要件: 有造成他人進行無義務之事,
或妨害人行使權利的結果(這點很重要)
※ 引述《askey (像鑰匙)》之銘言:
: 其實前面討論不錯,我是相關從業人員
: 應該可以提供一些實務有力見解供參考
: 1.租賃公證「期限屆滿」未搬遷才能強制執行嗎?
: 3.換鎖/切電子鎖/斷水斷電是否會構成犯罪
: 機率由大到小
: 換鎖=切電子鎖>自己斷水斷電>聲請台水台電斷水斷電(沒事)
: 實務換鎖很大機率會構成強制罪
: 管委會消磁,也會中,管委會應該循強制執行程序處理
所以,管委會換磁卡(等於租客手上的消磁)該怎麼解?
1.傳簡訊,傳line,寄信等等,告知我即將換卡,
為免您權益受損,請記得把欠費繳清
繳清後才能拿到新卡
(權利有無受損的要件,我不是不給,是你不要的喔)
2. 他不繳也不拿卡,但靠北不能進門
傳訊告知,你的權益沒有受損
你每次要進社區我房東會幫你開門
只是你要等我喔(啾咪)
等一分鐘,或是好幾天,那就不一定了喔
你報警阿,報警我就到,我幫你開門
下次呢?
你報警我沒到才有犯強制罪喔
作者: yo4126 (研究生)   2024-08-12 11:56:00
這招不錯
作者: talktomyleg (早點睡)   2024-08-12 11:59:00
感謝分享
作者: ChikanDesu (癡漢)   2024-08-12 15:03:00
磁卡至少可以逼出面 你沒帶錢我就忘記帶磁卡等你記得帶錢我就會記得帶磁卡我自己有一個磁卡 但那是最後一張 跟管委會申請要一個月你需要用磁卡的話跟我講 我有收到Line會幫你開 警察來了就 幫開 Ya阿你問我怎麼中午聯絡晚上才收到Line 不好意思在運動/睡覺/工作
作者: oberon1013 (ç ´420了.)   2024-08-12 19:25:00
樓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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