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的關係
滿六年400萬免稅額的情況下
就心態而言
自住屋六年後拋售的屋主是不是一定都會+400萬賣
(當然看過去六年很不準,過去六年+了不只400)
如果這一兩年上車的人
六年後剛好遇到以下兩種狀況:
1、寬限期滿趕快賣(我覺得這要建立在非自住和他繳不出來的前提)
2、至少+400萬賣(繳不出來但又要加價賣)
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生會怎樣?
五六年後真的會崩盤嗎?
可是小白我身邊的朋友偏偏都是繳得出來的人欸......
很好奇大家說寬限期過了崩盤這件事的根據到底是什麼?
不衡量自己狀況就直接買下去的人真的那麼多嗎?
再來是新青安寬限期五年,但原本就有三年了,也沒看到什麼三年後繳不出來法拍啊?
請原諒我小白,因為我覺得多兩年寬限期和多貸200萬差距真的滿小的。
再來是,如果房子太多人口太少,工錢材料大漲,政府帶頭漲地價賣地,如果以上兩點已
經導致中古屋崩盤,那建商還會繼續蓋房子嗎?市場上會不會只剩下中古屋在流動?反而
又救了一下房產,如果未來沒有新的推案,好像中古屋也不會跌到哪裡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