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himvickey (門清一摸三)》之銘言:
: 認真文
: 小弟也30歲了
: 這種需要物質的女人放手實在
: 等你有錢買她也會要你登記在她名下
: 好聽是給她安全感
: 實際上不幸離婚或分手
: 你什麼都拿不到 當冤大頭而已
: 現在台灣女生比男生還多
: 說實話不缺這一個
: 我30玩過的女人都超過100個了
: 何必堅守一個愛慕虛榮的
: 純情願意一起努力的一定有
: 好好找找吧
建議分手
門當戶對不是甚麼壞事
女方家裡窮不是問題
問題是你的錢一直在填對方家的洞
窮也不是甚麼罪過
但是她目前花你的小錢肖想著大錢
這種如果你家境或是實力沒有大於對方
甚至可以扛起雙方的原生家庭建議就分了吧
找個可以同甘共苦的 不要互相折磨
男人要有肩膀沒錯 但也請看清自己
不是每個男人都有大肩膀可以扛
不是每個男人家裡都有金山可以挖
女生不是不好 但是往往太顧外家
你要結婚成家 照理說你的家才是第一順位
不管是男女方哪邊的家事都不應該是第一位
建議你自己觀察看看
既然有心步入家庭 就是自己家優先
不管男方女方都是 男方有肩膀扛家
免除婆媳問題 女方也要有肩膀不要扶弟魔
這是個人身邊的經驗僅供參考
不然就算你是醫師工程師等高級打工人也扛不起
如果你是富二代那你應該不會考慮這些
然後 結了才知道單身的可貴
最後 離了才發現自由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