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美國的德州和加州住過一段時間。
我個人很欣賞德州的稅制,所以想針對地產稅這事分享。
德州的地產稅大都是2%~3%之間,在美國各州中算偏高的。
但德州不收"所得稅"。這代表德州州政府的經費大都是從交易稅和地產稅而來。
這覺得這樣的制度對中產受薪階級很有善。
徵稅的"房價估值"是每年即時反應,政府會依據你所住的社區,
最近房屋買賣成交的實價,來對你課稅,而且沒有成長上限。
比如說,你今年買了一棟10萬美元的房子,你當年繳3%的稅,就是3000美元。
若是非自住的房子,稅率會更高。
隔年你有幾個鄰居將房子賣了20萬美元,房型和屋齡和你家差不多,
你隔年就要繳6000美元的稅。若你對政府的估值不滿意,你可以上訴或和州政府打官司。
這樣的制度有幾個優點和缺點。
1. 不會讓人想屯房,若是多房族,也會盡可能的將房子出租出去。持有多間空房,
經濟上會不划算,還不如去買ETF。
2. 都市更新快。當一個區域發展的越來越好,房屋稅會越來越高,負擔不起的人,
就會搬到比較小,或比較便宜的地區居住。不好的區,會慢慢的更成好的區。
3. 整個制度是很資本主義的。當你年紀大時,若你沒有被動的收入,或足夠的存款,
你可能會因為沒辦法付房屋稅,而要搬離你現在的住所。
民主黨主政的州,比如說加州和紐約州,為了避免上述(3)的情況,
有限制估值的成長,讓估值和市價脫勾,並收取較低的房屋稅~1%.
但這樣的制度,反而鼓勵了屯房,因此造成了加州和紐約州的高房價,
和許多人在該州做房地產的炒作。
整體而言,我個人是很欣賞德州的稅制。
我也希望台灣能降低所得稅,增加房地產稅。
讓受薪的中產階級的負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