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這張
https://i.imgur.com/0mUH0tl.jpeg
沒有貸款,入戶籍進去也可以,也沒人住。未來有考慮出租,然而出租不是會有一個公益出
租人嗎?公益出租人是不是稅率跟自用一樣呢?
現在我住在跟家人共同持有的房子,戶籍設這邊收信比較方便,也不用在那邊寫通訊地址跟
戶籍
地址分開。遷移過去也可以,然而我看到有人講 出租 詐騙
這點讓我有點怕怕的,那麼我以後要出租,不就要移出來來比較好,這樣稅金3.
2以上可不可以直接叫房客自己繳?或我每年灌在租金裡面
日本地價稅跟房屋稅還有保險等,都是房客繳的,台灣我可以這樣做嗎?直接合約寫上去就
好了,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