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央行房貸管制3大鬆綁 排除繼承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4-10-09 19:49:23
: 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亦即自然
: 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
: 適用。
繼承取得解套,那贈與呢??
簡單說就是付上財產清冊及一類謄本
: 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新申
: 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 (一)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
: 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字面意思沒比較好歐,反而更慘
第8波管制
第1戶名下有房8成但無寬限
第2戶6成變5成
但是這條是要求你賣掉房子
如果我想維持第8波規定,我不想賣掉房子,是否可行???
: (二)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
: 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這之前就是了
但銀行不想做因為你賴皮很麻煩
: 三、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 
並非不溯及既往
只是有條件恢復上一動
預售屋還是卡必須切結賣屋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24-10-09 19:52:00
除了繼承外,全都沒變。這篇說的最正確 #1d1a-p_c那個預售屋和切結,都是第一次就發生過了,只是趁著這次討論繼承房屋時重申而已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24-10-09 19:59:00
那個傳說根本不可能
作者: yeeily (0.0)   2024-10-09 20:05:00
傻多多還以是在幫忙他們解套,殊不知是在應付立委、諸公XD這篇正解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4-10-09 20:28:00
不太可能要求賣到剩兩戶以內吧那可能有很多人要成立房產管理公司
作者: joy2105feh (三峽堯神不服來辯)   2024-10-09 20:28:00
傳說中就只是傳說 最好是會強迫人賣房 以為中共喔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4-10-09 20:30:00
越多戶房產 利率越高 貸款成數越低 比較可能
作者: KnightLee (無敵奇異果)   2024-10-09 20:30:00
不賣房就補錢而已 沒有很難理解吧
作者: eknbz (^_<)   2024-10-09 20:31:00
簽名檔成真我請樓下十樓吃牛排
作者: i945566 (56哥)   2024-10-09 20:33:00
那9/20前買的差在哪?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4-10-09 20:35:00
聽說有牛排話說 賣了一間就可以處理好幾間的貸款成數了你是不是從頭到尾都不想請客
作者: eknbz (^_<)   2024-10-09 20:42:00
真的啦 從i大開始 你第二個其實囤房還不是最急迫的問題,現在是水位滿了我覺得新青安的寬限之後會限縮
作者: gordon3519 (阿田)   2024-10-09 20:47:00
傳說是有可能的,但是跟貸款無關,只要第三戶開始課很重很重的持有稅,重到連骷髏大都受不了,就成功了
作者: CIIIO (郭+)   2024-10-09 20:49:00
那個傳說是怎樣 強制賣出喔
作者: william826 (威廉狗)   2024-10-09 20:51:00
最後一點 不如修法公務員持有超過三間以上直接槍斃笑死我們確定是民主國家?有後代的省吃儉用買資產 這種人超值得尊敬好嗎操你媽不然兩手空空不買房 整天吃喝嫖賭 老了啃後代政府喜歡這種的?直接取消新青安跟寬限期很難逆
作者: ka2 (麵包)   2024-10-09 20:55:00
買資產用現金啊,貸款幹嘛
作者: JKjohnwick (PTT會被盜帳號,洩漏個資)   2024-10-09 20:57:00
最後一點不可能啦
作者: maxcockroach (章魚小差)   2024-10-09 20:57:00
請教財產清冊可以看出繼承與贈與嗎?
作者: eknbz (^_<)   2024-10-09 21:08:00
說真的叫你賣掉多餘的也還好,又不是叫你充公或送給窮人,賣一定也是照市價賣。但買的人很可能也要貸款,於事無補吧
作者: dracula83183 (dracula)   2024-10-09 21:18:00
買的人不好貸,你也不好賣這都有遞延效應的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24-10-09 21:44:00
卡牛排
作者: nekomo (野豬)   2024-10-09 22:41:00
請問一下繼承的條件 剛看二類謄本 登記原因:贈與物件繼承時 長輩是用贈與的方式 請問這樣可以算繼承嗎?
作者: limusing (limusing)   2024-10-09 22:57:00
回36樓,你這不是繼承,所以你之後買房不能寬限,除非你符合新青安定義就可以(持分40平方公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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