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09新聞稿跟Q&A懶人包

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2024-10-10 00:02:34
這次鬆綁的新聞稿大家有看沒有懂的感覺,跟幾位高手交流後統整
這次修改大概如下:
1. 繼承解禁,買第一間房子可以有寬限期,這很容易理解。
2. 跟之前的差異是,換屋族也可享有寬限期,但要簽切結。
解釋如下:
A:之前名下有房無房貸會沒寬限,現在買房有寬限,但先決條件是房子要是繼承來的。
B:有房貸又買一間,簽切結可以成數不限且有寬限
3. 9/19到10/9這段時間簽約要申請貸款的,原本因繼承無寬限,改為銀行“可以給寬限

所以這次只有鬆了繼承者跟換屋族~
作者: nekomo (野豬)   2024-10-10 00:05:00
嗚呼 二類謄本的登記原因是贈與 看來沒法當繼承 閃不了..
作者: jinso7410 (Aso)   2024-10-10 00:07:00
又有更多人要來分72-2嘍
作者: Zoanthropy ($$)   2024-10-10 00:11:00
為什麼是9/19~10/9??
作者: chanel1259 (kimkim)   2024-10-10 00:36:00
實務上銀行給超硬的軟釘子擋你簽切結
作者: greencha (greencha)   2024-10-10 01:07:00
請問解約這回事呢?
作者: lovemoon1011 (look down)   2024-10-10 02:06:00
請問長輩過世前2個月贈與的有算繼承嗎?
作者: james100 (亮)   2024-10-10 05:07:00
法律規定過世前兩年贈與的算遺產
作者: lantimes (lantimes)   2024-10-10 06:45:00
無寬限還好 希望還能有8成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24-10-10 07:43:00
樓上說得好,成數才是重點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4-10-10 07:52:00
過世前兩年的贈與並不是遺產,只是在課遺產稅及計算對債權人的責任時要計入遺產。其他方面則不算遺產。比如說,如果被繼承人死前一個月把所有財產贈與給大兒子,其他子女對這些財產無權主張特留分。
作者: kiyoshi520 (大叔)   2024-10-10 09:34:00
簽切結那個早就有了,這次央行只是複製貼上。就像何世昌後來講的,這次只是對繼承的放寬。至於銀行端在實務上會怎麼做,就要看後續消息了。
作者: zwt17 (懶貓)   2024-10-10 11:11:00
換屋族銀行可以不給寬限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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