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自用的那種
最近在考慮補一間有電梯的。
畢竟,不孝子= = 自己先買了三間才想到老媽。
阿不是啦,之前還能走樓梯 再過幾年可能不行了。差不多該規劃了。
目前住在台中老公寓。公寓名字在我爸名下。
所以我媽名下無房。
64歲,有工作 但是是做身體健康的那種。
之前退休過,退個一年太無聊又跑去工作= =
所以年紀跟薪資基本上單獨看是一定不行的。
需要掛保人,我跟我妹。
我跟我妹大概一年加起來兩百五上下吧。
這種情況,大概貸得到什麼條件?
掛我媽名字+貸款
我跟我妹當保人。
頭期來源應該會是我媽存款。不夠我們兄妹再補。
等貸款核過確定沒有掛四入不動產後,
我再用我自住增貸的錢贈與我媽當養老金。不然存款應該買房消耗掉不少了。
目前預計這樣操作,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