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在亂入
投資房要馬租人, 要馬用寬限期屯一屯再賣
但是現在租人會要被房客報租屋補助,立馬被政府紀錄所得稅,跟以前逃漏稅爽賺比差很
多,遇到不好的房客說你逃漏稅,就gg, 追稅5年不法所得
如果賣房,那也是gg. 因為這個是投資房,首購族不屑用青年首購買漏水投資爛屋。
現在銀行水位都滿了,要人用3成以上現金,跟高利率,買你的投資房,這樣應該是不好
的投資吧?
※ 引述《valkyrie (1234)》之銘言:
: 投資房是指第二間以上 非自住
: 只能貸款5成 20年 利率3.5%這樣的條件
: 板上還有人正在計劃要用這樣貸款條件來買投資房的嗎?
: 能否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