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AG9nxV ]
: 作者: ytkuang (歪踢光)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台積電橋頭設廠利多 知名建設公司毀約判
: 時間: Tue Nov 5 01:20:45 2024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鮑建信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積電橋頭設廠利多 知名建設公司毀約判賠2822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市曾姓女子購買橋頭某預售屋店面,談妥1810萬元並下定金,後因台積電設廠利多消
息
: ,知名建設公司竟以4452萬元轉售他人,被橋頭地院判決賠償2822萬元。
: 原告曾女指出,某知名建設在橋頭地區推出預售案,由待銷公司負責銷售。2019年7月
間
: ,她以2萬元定金,預定其中店面S1,對方承諾保留第1順位優先購買權利。後經公司林
姓
: 經理向建設董事長的特助爭取後,同意以1810萬元出售,她當場付訂金10萬元。
: 不料,她欲簽訂正式買賣契約,建設公司竟反悔不認帳,實因當時台積電到橋頭設廠利
多
: 消息所致,甚至在房屋蓋好後,對方以4452萬元轉售他人,導致她損失2822萬元。
: 被告建設公司則說,兩造就房地買賣價金具體付款方式、契約簽訂日期及有關其他費用
之
: 負擔、貸款、交屋約定、違約等均未有合意,買賣契約無從成立。況且,預訂單上並有
註
: 明「此價位須經公司同意,否則已繳價金無息退還」、「此價位須經公司同意始可售出
,
: 如不同意原金無息退還,均無條件解約」等語,曾女主張不可採。
: 承辦法官調查,據兩造提證物和證人證詞,認定買賣預約已成立,且未經合法解除仍屬
有
: 效,建設公司即負有簽立買賣本約的義務,卻在未訂立本約前,擅將該房地出售予第3
人
: 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判決賠償282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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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52428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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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頂多賠兩倍訂金,或是回文提到的10%。但房市上漲金額之大,賣方若見到行
情暴漲,尤其近幾年這類現象應該很多,只要賠少少的錢,就能直接違約通吃,受氣買方
也只能吞。想想都覺得不合理。這賠價差的判例,是有什麼特殊原因嗎?希望以後都能比
照賠償。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24-11-05 09:15:00沒有特殊原因,就是依法裁判而已。據你所知的就是被誆而已
作者:
hortl233 (hinet.net)
2024-11-05 09:16:00很多?這種事爆出來建商就不用玩了
不是一屋二賣,再跟第一位解約?如果先解約再賣就不會賠這麼多
先解約也能告阿按照這次判決邏輯法院怎麼可能讓建商解約
而且一般預售屋都七天還是兩週就合約成立,他都過一個多月才要解約,條件沒談好還敢二賣。
就是合約成立了 沒什麼特殊的你要記得不要是給代銷拿口頭約定或紅單那種 那種可能真的會被搞要有他們建設公司用印的合約或公司能做主的人 並收下訂金才算 可能這個案例就是因為有這層級的人口頭答應了並收訂金所以才贏了如果是代銷答應的那很可能建設公司會說還沒送到我這裡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