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紅醫太渣1/與妻家爭產黎雨青全都

作者: latefast (++++)   2024-11-08 19:56:23
再請問大家一下,因原配是我認膱的朋友,想問一下,房子是預售時原配買的,但結婚後
才交屋,現在原配過世,末離婚,頭期款是原配爸媽出的,房貸是男女雙方一起繳的,所
以現在的
情形,房產怎麼分,目前男方名下有二間房,總價值應該大於原配那間房,實際上財富男
也是大於女,是男方與女方父母各一半嗎,這題好像有點難,再請大家幫幫忙!!
我們有要請律師 只是想先了解一下情形,以及怕男方有什麼小動作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11-08 20:05:00
我覺得你提供的資料方向錯誤 雙方沒離婚妻死後 其遺產若無事先協議 應為夫妻共有所有財產的1/2
作者: color345 (挖系樂卡)   2024-11-08 20:05:00
https://tinyurl.com/3cxhf433 跟爸媽無關,詳細自行看吧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11-08 20:06:00
要開告 岳父母應該去要男方所有財產的1/2的1/2因為夫妻所有財產1/2屬妻=遺產 無子女所以夫有遺產1/2岳父母可以主張1/4這位醫生的所有財產然後醫生會抗辯他的所有財產只有這間房子岳父母出過頭期樓上圖比較清楚 所以真的外人不太可能知道過程/結果
作者: Yishanhuang (Yishan)   2024-11-08 20:15:00
lawer板業務lawyer...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11-08 20:15:00
細節不清不楚 建議找律師這不是單純這間房的問題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11-08 20:17:00
套樓上圖 醫生會抗辯岳父母只能主張婚後財產增加部分1/4然後就是數學問題 估價計價時點應該就是妻死那天麻煩的是房地產的估值 岳父母的參與就視為正妻的參與他們當初付出多少應該不爭議 反而是婚後妻付出多少會爭議這種問題會千奇百怪判例是因為遺產給夫妻好像免遺產稅?
作者: Yishanhuang (Yishan)   2024-11-08 20:24:00
這案會有借名登記的實質問題,要一筆一筆對金流。建議付費委任訴訟代理人...
作者: kevin0831 (uhoyu831)   2024-11-08 20:36:00
法律是一門專業 想要不付錢 呵呵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4-11-08 21:43:00
金流能交代清楚可以主張借名登記嗎?
作者: tallhigh (我愛你啊!!....只是.....)   2024-11-08 21:53:00
律師請好好找,畢竟男方已經找好律師了,某醫美診所小編說的,也請原配家人保重身體才有辦法繼續討公道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11-08 22:13:00
借名哪有那麼簡單 合約在哪
作者: latefast (++++)   2024-11-08 22:20:00
某k,並沒不想付錢啊,只會酸的酸民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11-08 22:29:00
以它們的狀況要講借名絕對不可能 所以岳父母要拿錢方向一定要往總財產一半是遺產去 你之前付多少頭款那只是佐證女方對男方婚後財產增長不是零貢獻
作者: lamia (飄)   2024-11-08 23:36:00
很奇怪是這男的這麼渣,女方自稱有錢,怎麼不離婚而且很多證據顯示女方家人都知道女方不快樂怎麼不支持她離婚我是聽說男的照顧生病的元配也是盡心盡力,花費龐大。女方家人反而是人離開了才出來爭產
作者: KrisNYC (Kris)   2024-11-09 00:11:00
感情這種事 唉我猜的啦 這爆炸前多半元配還幫忙坦
作者: latefast (++++)   2024-11-09 00:26:00
女方的醫療都有保高額的保險,盡心盡力地照顧小三吧,女方要離,但男方不願意,怕人設破裂,要付膳養費,而且就沒理由再找小四小五了,畢竟小三會要求結婚 哈房子是原配父母出頭期的,男方也欠女方錢,你的女兒被這樣子對待,難道還要把房子送給他和小三住嗎 lamia男的有委屈,女方家長都很願意跟他對質啊,他不出來不就默認了嗎,他現在還跟小三住在北屯啊而且那算爭產,法律就一人一半,黎雨青說他全要,是誰在爭產,不會又是客家人的想法了吧
作者: cucusow ((/‵Д′)/~ ╧╧)   2024-11-09 00:44:00
男方不付錢也不簽字吧,外加女方身體很差,看她寫的簡訊內容感覺人很好,音樂老師但又失去聽力人生實在太難了唉而且男方應該演的很好,幾乎沒什麼人知道牠真面目,應該也是個PUA大師~~
作者: gilbertchen8 (解封很好)   2024-11-09 07:58:00
婚前購買的房產不列入離婚遺產分配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11-09 12:41:00
婚後繳的房貸部分還是婚後財產看故事 這種人可能不想讓父母擔心就自己吞了
作者: tenkaakido (RyoSaeba)   2024-11-09 13:51:00
台灣法律離婚很難,男的不簽有回家有拿錢沒家暴根本沒法離。用房版說的,租霸。租霸還有契約期限,婚姻沒解約期限。結婚選錯人很慘。
作者: planta (小盆栽)   2024-11-09 22:48:00
這個原配的故事真的很可憐希望法官頭腦清醒這個先生如果名下也還有房子,應該要爭取所有遺產的二分之一
作者: tallhigh (我愛你啊!!....只是.....)   2024-11-09 23:01:00
離婚真的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得拖下去,就算對方外遇有證據,真去跑法院也無法馬上離婚~~
作者: u81506243   2024-11-09 23:32:00
我是支持原配啦,但客家人欠你嗎?
作者: cka   2024-11-10 02:00:00
為什麼這麼多錢不找律師啊?
作者: tallhigh (我愛你啊!!....只是.....)   2024-11-10 20:18:00
因為男方說客家人都可以在外面接受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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