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間喜歡的預售,有拿到審閱本回來看
主要有兩個疑慮
1.貸款約定
2.建材設備表裡的品牌未標示
對照了內部部的範本,建商把貸款約定裡
「不可歸責於雙方時之處理方式如下」的3個處理方式整個刪除
跟可歸責賣方裡「或經賣方同意分期給付其差額」也刪掉
如下圖紅框處
https://imgur.com/LWxSfop
此案在拿到使用執照時,要繳滿45%,銀行貸款50%
交屋款5%到時候再看銀行核貸狀況,自備或用銀行貸款
我表明是首購名下無房產,合約上不能用7成~8成自備嗎
代銷人員此案都用銀行貸5成的方式簽約
另外,建商主打使用進口YKK AP氣密窗、日系名廚CLEAN UP
在合約上寫「所有鋁窗採用國家標準正字標記高級陽極處理鋁製氣密窗」、
「調理台、SD不鏽鋼水槽、吊櫃......」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方式可以爭取修改合約內容
還是不賣最大,只能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