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軌想分手遭糾纏 綠帽夫怒告男房仲侵害婚姻法益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彰化一名男房仲阿勇(化名)因與有配偶的小美(化名)多次發生性行為,被小美丈夫阿
德(化名)控告侵害配偶權,一審判阿勇須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阿勇不服提起上訴,
但二審法官認定其行為確已嚴重侵害婚姻法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104年結婚,婚姻期間,阿勇明知小美為已婚身分,仍於112年與其
交往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小美去年10月嘗試結束與阿勇的關係,但遭對方糾纏,甚至需聲
請法院核發保護令。阿德指出,阿勇的行為嚴重破壞其婚姻,導致自己身心俱疲,甚至罹
患憂鬱症,遂求償精神損害賠償80萬元。一審法院判阿勇須賠40萬。
阿勇辯稱,對侵權行為不持異議,但強調阿德已宥恕小美,免除其賠償責任,阿勇認為自
己應就小美分擔額應同,並主張慰撫金過高,請求減至20萬元。
二審法院指出,婚姻受憲法與法律保障,夫妻間應互負忠誠義務,任何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均屬違法。阿勇與小美的親密行為超出正常社交範疇,不僅破壞阿德與小美的婚姻關係,
更對阿德造成心理上的嚴重創傷。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與案情,法官認定40萬元賠償金屬適
當,駁回阿勇的上訴。全案定讞。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28000027-260402
房仲賺這麼多,
陪個40萬應該也不痛不癢吧?
大不了下一間再幫屋主賣貴一點,
抽成金額自然就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