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在之前的水果報上就有看到過
中國有個五歲的小男孩就已經殺了11個婴兒
他覺得殺人很痛快 你能想像這是從一個五歲的小男孩的口中聽到的話嗎~~
我覺得這種事情"似乎"是天生的
這個五歲的小男孩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也完全沒有悔意 最後因為年紀太小 也只有心靈輔導而已
那這又該如何公論?
有時候你看似簡單的問題 其實一點也不簡單
鄭捷要的就是幾個印章和一兩顆子彈
所以這好像又太便宜他了 所以他的案子才很難判
這好像我之前看的漫畫"怪物"
一個醫生的心只是想單純的想救人
卻救了一個怪物
人生有太多的不確定性了...
有時候我們看似的公平正義 是不是就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呢?
※ 引述《R176B2C2 (輸到亮晶晶)》之銘言:
: 那個殺人犯鄭捷到底是要不要判刑啊
: 管他兇嫌是不是心靈受創還是曾遭遇過什麼傷害、或者他受過什麼不良影響
: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法律也該站出來伸張正義
: 如果每個人犯錯都用那些理由來辯解甚至合理化,那麼誰來保障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
: 和人身安全,誰又來維持基本的公理和正義?
: 都什麼時候了還有時間在那邊對嫌犯心靈剖析身家調查
: 幾個印章和一兩顆子彈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有需要搞的那麼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