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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找到的資料,解釋的跟通說有很大差異,
但是看起來也挺有道理,大家有什麼看法嗎?
《易經.姤卦》原文第一句:「繫于金柅。」
「金柅」的「金」是指「銅」或「青銅」這類金屬。
「柅」本義是「止車輪之木」,也是「止」的意思,這裡是指「手鐐、腳鏈、頸枷…」
這些能夠「止」人動作的刑具。人被抓去監獄裡,鎖在銅刑具上,就是:「繫于金柅」,
《易經.姤卦》原文:「有攸往。」這裡「有攸往」是講想「逃獄」,
占到的人想要遠行,就像想要逃獄一般,會被抓回來打斷腿;
所以想出去遠行就要有本事,一輩子別回來,回來會更慘。
《易經.姤卦》原文:「羸豕,孚蹢躅。」孚就是浮,蹢是蹄子,躅是足迹。
「羸豕,孚蹢躅」是講,連被人困住的豬,都還是會四隻蹄子浮在空中,用力踩踏,
掙扎不停,所以逃獄的人還是很多。。
《易經.姤卦》原文:「包有魚。」是指「炮烙留有餘地。」就是指受用火炮烙的刑罰,
還留有餘地,沒有被炮烙到重傷或當場死亡。
「包」是「炮」,是「炮烙之刑」,魚與吾通,吾就是我,我與余通,余與餘通,
所以「魚」與「餘」通,「魚」就是「餘」。
《易經.姤卦》原文:「不利賓。」是講最慘,也最不利的是被砍掉雙腳的「臏刑」。
這個「賓」字「擯」通,是「卻、棄」的意思,用來代表「臏刑」砍而去掉雙腳,
並不是指賓客,「賓」與「臏」是通假或者是通用的繁簡體字。
《易經.姤卦》原文:「臀無膚。」不是說屁股坐久磨破了皮膚,是指受刑罰打屁股,
打到屁股的肉都爛了,「膚」是「肉」不是只講皮膚。《易經》講:「噬膚。」
就是吃肉連皮,不僅只是吃「皮膚」。
《易經.姤卦》原文:「其行次且。」這「次」是指「不前不精也,居也,位處也,
行列也,舍止也。」「且」是「駔」就是「馬、好馬」。
所以「其行次且」就是說他的屁股被打爛了,日後行動如果乘馬,也不能前進了。
所以說「其行次且」不是說走路很困難,是說不能騎馬了。
《易經.姤卦》原文:「包無魚。」不是說廚房裡面沒有魚可以給人吃,
而是說受「炮烙之刑」到不留餘地的地步,也就是全身都被用燒紅的銅柱燙爛了,
一點也不留餘地。
《易經.姤卦》原文:「起凶。」是說受「炮烙之刑」到不留餘地的地步,
所以連想動一下或站起來都有凶險,不是想發展事業,只要「發起行動」,
就會有凶禍。
《易經.姤卦》原文:「以杞包瓜,含章。」這是講人如果受到「炮烙之刑」,
身體會像瓜果被翻土的犁頭刨過一般,全身爛光光,像有班紋一般。
這「杞」是耕田的器具,和「耜」相同,也有說是「臿」,通俗地說,
「杞」就是「犁頭」。《集韻》:「杞,田器,說文:臿也。」
「包」就是「炮、刨」,那「含章」就是身上全都是像花紋一樣的傷痕,
「含章」絕不是什麼「彰顯聲名,彰顯文采」。
《易經.姤卦》原文:「有隕自天。」這是說算到這一卦,有可能會喪命,
這個喪命是來自於宮刑,也就是男生的小雞雞會被割掉的宮刑。
隕就是「殞、殞落」,就是死掉沒命。《說文通訓定聲》:「隕字,亦作殞。」
「自天」就是來自於「天刑」,「天刑」就是「宮刑」,就是像太監一樣,
割掉男生的生殖器。
《易經.姤卦》原文:「姤其角。」這絕不是說你會「邂逅」到某一個貴人,
而展露頭角。「姤其角」是說:「額頭被人黥面,做上了很醜的刑罰記號。」
因為動物的「角」是長在「額頭」上,所以這「角」就是指「額骨、額頭」。
《中文大辭典》:「角,額骨也。」
古代「姤其角」是古代犯人的黥面刑罰,將犯人的「額頭」刺上很難看又洗不掉、
清不掉的犯罪文字或圖案,讓別人一看到就知道這個人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