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募資不代表募款,國外藉由募資完成私人利慾的比比皆是。
募資和買賣一樣,事先透明公開化,在雙方清楚皆清楚其行為時,一個願打一個遠挨。
所以為自己婚禮募資應可不受公評。
(可以參考一下粉專「性解放的學姐」的文章,有更詳細的說明。)
因此此事件能以道德檢視的應該是募資方打著「支持婚姻平權」的口號募資,但金錢流向
卻不是「支持婚姻平權」。
利用公共風向完成私人願望,依附在婚姻平權的光環下偷沾光芒,消費婚姻平權,
備受爭議實屬硬蓋夕鶴。
(私以為她們可能是誤會了「包紅包幫助同志完成婚禮就是支持婚姻平權」這一點)
(也希望她們不要再做闖入餐廳以婚權口號募款這種事了)
(還有,是不會用出完書的版稅辦婚禮喔)
作者: acefloret 2016-05-17 21:58:00
推
募資結婚真的沒什好被公評的,問題在募資的說明把個人的夢想包裝成公共議題。
作者:
pooh03 (噗虎)
2016-05-17 22:13:00推 這個才是重點 募資沒關係 但名義要用對
作者:
TobeyHo (Tobey)
2016-05-17 22:15:00很糟糕的行為,自己結婚扯其他同志進來,她們結婚對台灣婚姻平權又沒幫助,以後所以人結婚打婚姻平權旗幟
作者: JamieLes (尊重。謙遜。熱情) 2016-05-17 22:24:00
同感
作者:
jeanmama (123456)
2016-05-17 22:56:00推!
作者: MxRRxR (綠) 2016-05-18 00:03:00
推
作者:
gex3213 (我想長高)
2016-05-18 00:07:00我對她們募資已經沒什麼想法了,我只疑惑她們臉書上說帶著自己做的募款箱去跟早餐店募款,有合法嗎??(認真疑問
個人募款已違法。(肯定句)且我國募款活動是有「限定公益性質」的。除非她們到早餐店的募款(?)行為有表示為「私利用途」與婚姻平權(公益)無關,不然就可檢舉。
她們專業被轟慘了,真的有點活該...樹不要皮,必死無疑,阿彌陀佛。
作者:
azul (天空與海洋的顏色)
2016-05-18 08:56:00應該已經被檢舉了 好自為之
作者: haneki7422 2016-05-18 10:47: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