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yceh (hangyichen)》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禁止約砲文的站規依據?
: 時間: Sat Oct 1 22:23:15 2016
: 如果板主對此還有任何疑問的話,也可以洽酷兒盟唷
: 然後其他......我就不知道還有什麼法律可能會有疑慮了
: 認真發問,歡迎討論
以下是去信請益酷兒盟的相關資訊:
你好,
想請益目前法律的現況。
http://www.storm.mg/article/63503
(三)刪除檢警記功法源
按照現行仍有法規效力的
「檢察機關偵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刑事案件獎懲辦法」
與「警察機關查處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獎懲辦法」,
檢察官偵辦或警察人員查處違反舊法的刑事案件,最高可一次記兩大功。
但是,這兩個辦法的法律授權依據,也就是舊法第8條(註4),
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新法時已遭刪除,也就是說,
立法院認為不應該用這兩個辦法,繼續獎勵檢警偵辦相關案件。現在
卻因為行政院遲遲未能施行新法,
導致本應配合法源依據被刪除而作廢的前述二項辦法,
截至目前為止竟仍然有效。
想知道截至2016/09/28目前現況為何?
批踢踢拉板板主 提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