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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看板: gay
標題: Re: [新聞] 挺同大勝大法官:未允許同婚違憲 2年內修法
時間: Wed May 24 21:24:41 2017
我之前的預估還好猜對了。
台灣不僅是亞洲第一,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國內任何地區都未有伴侶制度的情況下,直接合
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
以下為我個人對釋憲結果的想法:
1.大法官雖然講用何種方式合法化同性婚姻屬立法形成自由(立法者的權限,司法機關不
會管那麼多),所謂的專法派看到這裡可能會認為大法官站在他們這邊,實則不然。關鍵
在於大法官說兩年內若沒有完成修法,那就適用民法合法化同性婚姻。
等於說支持修民法的人可以以大法官解釋為憑藉,堅持拒絕另立專法,反正兩年一到就適
用民法(雖然大法官沒有很清楚的說是"適用"還是"準用",我姑且先這樣寫)。
2.大法官解釋理由書中提到,性傾向亦屬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保護範圍內,且以性傾向做
為差別待遇的理由,應適用嚴格審查標準。這是我國憲政史上大法官第一次就此問題表態
。在婚姻平權以外的議題,這個見解也非常重要。
3.我認為若給予同性婚姻的保障低於異性婚姻,或是以婚姻以外的名目合法化,都是違反
大法官解釋意旨的。若立法者執意如此,未來會再受到司法院的違憲宣告(所以立法院這
麼作的機率很低)。
4.承1.和3.,我認為立法完成的時間會遠比兩年為短,而且不會以專法為之。因為大部分
支持專法支持者內心的想法其實是要弄個同性伴侶法之類的東西,免得同性戀汙染了神聖
的婚姻制度,而且法律保障要劣於異性婚姻。既然大法官的意思是這樣做違憲,那等於是
專法派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永遠無法達到,那他們也沒有強大的動機堅持不能動民法了。
更何況同性婚姻法案在目前的立法院中本也有不少立委支持,要擋下專法應當不難,不過
也是要各位同志繼續努力。
以下是預測:
我認為台灣人將會很快的接受同性婚姻,反同婚的人大概罵個兩三天就後繼無力了。同性
婚姻在台灣本來就有過半數民意支持,反對的人除了基督徒外,也很少人非常堅持。再加
上釋憲結果出來後,國際媒體就會吹捧台灣是自由的燈塔之類,台灣人就會聽的飄飄然,
大部分人將會樂於接受釋憲結果。
同性婚姻合法化將突顯台灣與中國的不同價值,而且台灣與中國大陸有著不同的法律制度
,所以對台獨派而言,又有額外的動機接受同性婚姻。
然後過幾個月是颱風豪雨季節,若有災害,反同婚人士就會說是同性婚姻通過造成上帝的
懲罰。地震、夏天太熱導致雞生不出蛋來蛋價飆漲諸如此類,那也是同性婚姻的錯。愛滋
病案例飆升、少子化當然更是同性戀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