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這條板規刪除、就算存在也不應該被執行。因為它的概念範圍過度外延、打擊層面
過廣、容許範圍過窄、禁止範圍過寬。
我現在心情不好…我前面的文章通通讓我不開心,讓我都想檢舉哩,也沒甚麼好「從嚴處
理的」,事實上就是太多文章沒拉點,大概要勞駕版主刪掉六成以上呢…
結果到頭來就是誰看不爽去檢舉,憑個人好惡來決定誰的文章可以存活下來,淪為一場「
人家是女同志耶」、「女同志又怎麼樣」的大混戰 囧
這條規定的射程太遠了,我想,是不是除了辱罵、人身攻擊、性交易(?其實這個我倒是..
^^”被巴)等違法言論,或交易文此等可供作明確執法依據者之外,就讓各種怪怪奇奇的
文章可以存在於這個版面上,害羞地伸出觸角找它想找的澎油呢^^?
單單是女同志身分,也許就讓這個人的生命經驗與一般人有些不同,身為社會的極少數,
也許只是想找個有安全感的地方發言,多點包容心(不想包容你還可以狠狠噓下去!),是
不是可以讓版風多元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