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一個朋友家的真實個案給你當參考好了
兩位當事人現在大概是五、六十歲左右
男方 中華電信主管職 收入應該不錯
女方 婚後職業是公司老闆 收入比男方多一大截
婚後有房有車 住在台北離捷運走路十幾分鐘的透天
房子貸款全部是男方支出 每個月另外要拿2.5W出來當家用
家中兩個小孩的學費好像也是男方負責
女方婚後有工作 賺夠之後 開始當全職家庭主婦
(實際工作多久我不知道 不過就我聽到的是女方賺很大
婚後有代書事務所+開廣告公司+幫建商代銷)
當全職家庭主婦後 在家不太做家事
家裡很雜亂+髒 平常最多煮晚餐和洗衣服
家裡大多還是小孩或男方整理
整個家庭開支、小孩子費用、房貸全都不管
自己婚後賺的都是自己存起來自己花
夫家那邊的長輩 逢年過節都不理會 更別說平常往來
男方結婚前沒想清楚 結婚後發現問題已來不及 小孩早生下去了
兩個人感情不好一天到晚在吵 金錢、家庭、責任、家族
終於吵吵鬧鬧拖了十幾年 小孩子長大可以獨立了
男方就向法院訴請離婚
結果離婚的代價 房子差不多變成女方的
之後帶著身上剩餘的錢淨身出戶~
望你深思~
以上
作者:
bb101 (101)
2013-09-19 02:32:00如果女生婚後就當主婦 那婚前賺再多也跟老公沒關係吧
作者:
bb101 (101)
2013-09-19 02:36:00然後分一半老公婚後賺的財產 我有的時候覺得挺奇怪的
作者:
bb101 (101)
2013-09-19 02:38:00覺得老婆主婦做不好就不要給家用嘛 不給錢有那麼難嗎
作者:
bb101 (101)
2013-09-19 04:48:00小孩吃喝自己買 帳單自己繳呀 反正給不給錢都嘛一樣吵
有些人因為顧慮小孩, 不忍兩個大人的爭執造成小孩的傷害, 所以選擇讓步, 就跟兩個媽媽搶小孩, 法官說那不
然把小孩剖成兩半一人一半, 說願意把小孩讓給對方的那位才是小孩真正的媽媽一樣.
作者:
kjsan (簡單才是我要的!)
2013-09-20 01:50:00感慨!!覺得跟我接下來要走的路好像!!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