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一個朋友家的真實個案給你當參考好了
兩位當事人現在大概是五、六十歲左右
男方 中華電信主管職 收入應該不錯
女方 婚後職業是公司老闆 收入比男方多一大截
婚後有房有車 住在台北離捷運走路十幾分鐘的透天
房子貸款全部是男方支出 每個月另外要拿2.5W出來當家用
家中兩個小孩的學費好像也是男方負責
女方婚後有工作 賺夠之後 開始當全職家庭主婦
(實際工作多久我不知道 不過就我聽到的是女方賺很大
婚後有代書事務所+開廣告公司+幫建商代銷)
當全職家庭主婦後 在家不太做家事
家裡很雜亂+髒 平常最多煮晚餐和洗衣服
家裡大多還是小孩或男方整理
整個家庭開支、小孩子費用、房貸全都不管
自己婚後賺的都是自己存起來自己花
夫家那邊的長輩 逢年過節都不理會 更別說平常往來
男方結婚前沒想清楚 結婚後發現問題已來不及 小孩早生下去了
兩個人感情不好一天到晚在吵 金錢、家庭、責任、家族
終於吵吵鬧鬧拖了十幾年 小孩子長大可以獨立了
男方就向法院訴請離婚
結果離婚的代價 房子差不多變成女方的
之後帶著身上剩餘的錢淨身出戶~
望你深思~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