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說想要小孩跟自己親,很在乎小孩的人
離婚後就只會盡"非監護人"的義務,就不是"爸爸"了
連漫無目的的旅行都想好了,顯然根本不想要小孩嘛~
想要小孩重視爸爸重視祖父母不是更應該爭取法律上的撫養權或離婚後每週探視?
從一開始我就一直在問"為什麼小孩跟你不親",又不是在國外
很多假日父母還不是周末回去跟小孩相處小孩也很親
說到底你既不想單親養小孩,也不想花力氣經營假日婚姻假日父親,
只想要別人許你一個恩愛和樂家庭的藍圖,至於藍圖中的老婆甚至小孩換誰都無所謂吧!
從頭到尾看不見你對你老婆的愛情,放棄小孩放棄的這麼乾脆也沒什麼親情
你說得沒錯,你的確是一個外人。
※ 引述《ordonez (如夫人不如夫人)》之銘言:
: 很感謝很多人給的意見,我最終接受了一些人給的建議。
: 確實,也許我不應該擁有婚姻以及小孩。
: 確實,也許我對家庭的藍圖是一個巨大的壓力。
: 但也確實,我沒辦法做到不眼紅。
: 確實,我沒辦法改變現況。
: 因此,我決定結束這一切。
: 如果他願意給我小孩,那我會很開心。
: 如果她不願意給我小孩,那就是她的小孩,我盡我非監護人的義務罷了。
: 接下來,我打算做一件以前年輕的時候想做但沒做的事。
: 就是自己一個人漫無目的的旅行。
: 想再一次認識自己,再重新面對自己的人生。
: 感謝大家的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