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發現男友結婚前三天花錢找女人

作者: tsutaS (秋花慘淡)   2014-07-16 12:55:12
我有個表姐 經營出版社 嫁給又黑又矮又醜的表姐夫
我有個認識的金融業OL 嫁給在她們公司當保全的男人
婚前因為條件差太多,重點男的也沒很想娶
兩人都知道家族會以死相逼反對
所以 她們都 先有了先有了先有了.....(回音以示強調
結果婚後
出版社的老闆跟會計搞上了
把會計帶回家住
睡給老婆看.....
另一個金融業OL呢?
上次遇到,則是很高興地跟我說
「我跟我老公感情回溫囉,他最近都不打我了耶~~~~」
婚前有問題 就不要以小孩子當作必須要嫁的理由
我覺得她們自己都過得好慘哦
※ 引述《ntugirl (靛青色情人)》之銘言:
: 原po說:
: 契約裡加註小孩18歲前父母雙方不可分居,但是精神層面來說,我也希望他付出代價,
: 以後只當同居人不能再讓他碰我,以後我們也不是夫妻,
: 只是我小孩的爸爸,我只是一個房客。
: 所以說:
: 未來18年男的只要跟妳住一起當房客,不斷約砲和帶女人回家3P都是可以的
: 外加對妳精神和肢體暴力,妳都不願也不能分居。
: 天呀! 這根本是在訂自虐條約吧,反正男生也不用履行丈夫和當爸爸的責任
: 他不拿錢出來妳也不能拿他怎樣,簽這個契約根本是在保障他,對他來說根本超爽der...
: 可憐的是妳的孩子,要在這種超級扭曲不正常的家庭環境下長大,
: 妳是失去理智思考還是腦袋真的有問題 ?
作者: fairytalee (幸福又快樂)   2014-07-16 13:05:00
請勇敢向邪教說不
作者: GoodMemory ( )   2014-07-16 13:20:00
說不定她們是M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16 13:26:00
快把邪教文再貼一遍
作者: Doralice   2014-07-16 14:25:00
崇尚虐戀女主角,要求少一些,世界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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