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本魯69年次,月入18K,做店面生意 一人顧店
女友59年次,離過婚,生過三個小孩,小孩都跟前夫住一起,雙方已無來往
本魯有自知之明不敢挑對象,目前想要跟女友結婚
無奈跟老媽談起這個女友之後,老媽整個大反對要我跟她分手
老媽嫌女方年紀大.離過婚.無法再生子.擔心小孩將來會來分財產
經過多次我跟老媽爭吵後依舊談不好
找朋友聊,朋友笑我是媽寶,說感情結婚這種事根本不用跟家裡商量,
只要你們雙方互相有愛對方就好,你媽能幫你洗衣煮飯一輩子嗎?
是你要娶老婆又不是你媽要找看護,問你媽幹嘛呢? 總之就是各種酸。
我是不是應該不顧家裡反對直接去登記娶老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