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分析一下,不能違背以下原則,不然就是戰文打嘴砲。
1.不能比較工作和帶小孩誰比較忙,沒標準各說各話,不成立
2.請太太去上班你帶小孩,但老婆表明不工作,不成立
根據原PO原文:每天下班都10點半以後, 甚至11點多,回到家也差不多11點半,
12點了,可是如果我又幫忙泡牛奶, 大概都要1-2點才能睡
沒說上班時間,所以算你工作12個小時好了,
所以要算妳老婆顧小孩也是工作12個小時,
所以10:00-24:00是你們兩個的上班時間,24:00-0200是顧小孩
因為顧小孩的人02:00才能睡
如果都是你老婆顧代表她從10:00-隔天02:00都在上班,而你卻可以休息兩小時
(看電視,玩手機,思考DESIGN雖然像是在工作但沒在顧小孩所以算休息)
反之若你一下班就換你顧等於你從10:00-隔天02:00都在上班
你老婆卻可以休息兩小時,你不平衡,所以以上兩種都不可行
所以我的建議是這三種
1.一三你下班回家就是顧小孩,所以10:00-24:00上班+24:00-隔天02:00顧小孩,
這樣老婆一三能每天休息兩小時, 二四你下班回家就是休息(看電視,玩手機,
思考DESIGN),妳老婆10:00-隔天02:00都在顧小孩(工作),禮拜五就是兩人顧
小孩的時間一人一半 單週是先生24:00-0100 雙周是01:00-02:00,老婆則是
01:00-02:00,雙周是24:00-01:00,或者平日都拆成每人休息一小時一小時顧小孩
,六日應該放假,若要上班就比照上面原則辦理。
2.換個上班8小時的工作,再比照上面方式分工,這樣休息時間變多,但前提是收入不能
減少最好是要增多,因為老婆會嫌
3.請保母,會增加支出,因為老婆已經嫌沒錢了,所以先往上爬使收入能扣掉保母錢還能
跟現在收入至少一樣,所以又分兩種:
一.老婆+保母算是一起工作,所以時間計算方式跟上方一樣
二.保母工作時老婆算休息,那看你保母時間怎麼算再去平均
用板上的邏輯和風氣我所能想出最好的方法,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