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原PO趁這幾次沒過去婆家,可以學習把事情拆開來思考處理
不要把事情都混在一起
1.決定要不要回婆家,是單獨的一件事
頻率及需要性都是可以再斟酌的,之前每週週末回婆家,小夫妻都沒有自己週末生活?
且回去探望長輩,是憑個人心意,老公身為兒子。情感和心意較重可過去較多次
但你身為姻親,探望姻親長輩的次數,取決於情感深淺憑自己拿捏緣分和禮儀
不用限制老公回去,但若你您不爭取自主決定可過去/不過去的彈性和次數,
婚姻自然會比別人辛苦。
2.過去婆家的目的是什麼,請自己衡量
一般而言探望長輩,目的不外乎就是關心長輩、吃飯聚會談心等增加情感相處。
如果有其他額外的目的,那就必須拆開來思考和處理。
探望長輩和做生意,是完完全全的兩件事,您不需要被綁架
假設您所認知的回婆家目的,就是僅止於探望長輩。
那就要學習點到為止,在經過聚會吃飯、談天關心等部分告一段落。
若需進行其他的事項,可選擇不參與,盡完前面的禮儀後離開。
當然那種做生意的家庭,或許生活和生意是常常混在一起進行的
但變成您自己要學習精準的安排和分割
評估挑選在一個比較能有餘裕可以先吃飯+聊天的時段探訪(例如週五晚上)
至於在大伯商店裡做生意的時段,已超過探望長輩的範圍,則是您退場回家的時機。
一切的決定權都是在於自己,只是在於您有沒有勇氣果斷地去決定分配這些事情
但切記不要因為這樣的決定和方式,而先和老公吵架弄得不愉快
溫和而堅定,對自己的談判立場會比較有幫助
像是前面的第2點,如果是我會清楚和老公說
自己認知關於探望長輩的情感和禮儀,不包含到打工做生意這部分。
所以長久的未來都不會參與到這一部份,於商店做生意的時段就會離開該處。
老公的部分則由他自己決定是要一起離席,或是留下去幫他大哥忙
如果老公真的會因為我不在大伯店裡無薪工作,就跑來主動和我大吵或離婚
那我也該意識到自己識人不清遇人不淑了。即便到了這種階段,選擇權仍在於自己
畢竟您最清楚假日無薪加班的生活適不適合你、是不是要這樣長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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