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都離婚了,你到底還想怎樣

作者: pttinin530 (轟)   2016-04-02 21:58:25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分居了一段時間,終於離婚了,小孩歸媽
媽,(如果沒有這條件,就是走法院,我真的
很不想走上這一步。)心中的所有不快樂也一掃而空,以為以後就可以很輕鬆付一萬五,
然後約定一天帶小孩出去走走。
誰知道,前天前妻又告知因為之前生病所以有請假,薪水有扣錢,意思是要我再
匯錢,我告知我也一窮二白了,難道我要去借錢匯給你,我也有困難,我聽著很無力。
簽字了,不然你還要怎樣,前幾年,一直都只有我一份薪水,不夠我就去生錢
,借錢。如今你堅持要離婚,我也認了。
錢的問題不是你開口就有,難道離婚協議書是簽假的嗎,從以前就是除了家用
,買晚餐的錢,找的錢也歸你,你沒錢,我也會一千二千的給你。
現在離婚了,雖然我還愛著你,但錢的問題不應該全是我的責任了吧。以前你
是我老婆,我有百分百的責任。
電話中,你爆走了,你罵我爛人,幹你娘。離婚是如你所願,你應該快樂不是嗎
你欠銀行錢,難道是借來我花的嗎。更別提你現在還欠我家人錢,但卻一天到晚罵我家人
,也沒人去逼你還錢。
從交往到結婚我也從來沒花過你的錢,我認為賺錢養家是男人的問題,當初你說
想搬出去住或自己買房子,我說搬出去就更存不到錢了,我說那我一個月拿二萬出來,你
付一萬,頭期款我來想辨法,你卻沉默了
最後我們終於出去租房子了,但婚也離了,為了什麼,錢
這裡都是百萬月入的鄉民,請原諒我真的賺太少,錢真的是婚姻的絆腳石,現
在女方賴封鎖我,電話也不接,告訴我錢以後也不用匯了,想看小孩找律師吧。
無法好聚,我希望好散,為什麼這社會都這樣,離婚都小孩歸女方,男人每個
月付養育費。
我現在只希望錢我照付,但二個小孩我帶回來自己養,女方想看小孩我隨時歡
迎,簡簡單單作朋友就好,我不要女方付半毛錢,養不起我自己的問題。
我也很想祝福女方找到更好的幸福,雖然我知道我會很痛,但我想沒有什麼比
在婦產科小孩出生當天,小孩和我血型不符,你才告訴我發生了一些事,(雖然後來發現
是我記錯血型了)這件事更痛了
那件事雖說是我和別人先有了曖昧,不過我煞車了,鄉民也不用酸我了。畢竟
報應也在我身上發生了。
己婚然後失婚也綠過薪水不夠花的中年超魯蛇大叔
以下開放酸酸來酸,反正再痛我都痛過了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6-04-02 22:01:00
半斤八兩,小孩真可憐
作者: pttinin530 (轟)   2016-04-02 22:04:00
謝謝指教,希望一樓未來人生能平步青雲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6-04-02 22:06:00
一萬五拍不下去
作者: whiteny (我的眼睛業障重)   2016-04-02 22:09:00
嗯,一萬5養2個孩子嗎?不知道您孩子多大年紀?
作者: mumuw (木木)   2016-04-02 22:20:00
兩個都歸媽媽應該是兩個都很小吧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6-04-02 22:21:00
既然2個都歸媽媽管,然後你每個月1.5萬,那就照做就是了都照個協議書走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6-04-02 22:25:00
協議如何就如何吧,反正你有探視權,只是你說的有點不可信
作者: vikeyjsp (小不點的媽,覺得孩子笨e)   2016-04-02 22:27:00
養小孩父母雙方都有責任,原po15k,他前妻也應該15k,30k養小孩,應該夠了吧!
作者: yokoh ( 柚子)   2016-04-02 22:28:00
如果對方養不下去 帶回來養吧 。如果女方情緒比較不穩,又會對孩子表達對其父親的恨意,其實孩子也會受傷的 。
作者: nat1103 (nat)   2016-04-02 22:30:00
一萬五養兩個哪夠
作者: crysannie (I can)   2016-04-02 22:31:00
我舅舅舅媽以前好像也有類似情形,舅媽跟舅舅要錢,舅舅總說沒有,但吵一吵最後還是會拿一點給她,記得我小時和表哥表姐玩,舅媽會來叫小孩不要玩了去跟爸爸要錢,她總說,你爸說沒有,其實還有錢啦,不要不會給你,要到就是你的。
作者: snowings (柔)   2016-04-02 22:38:00
金額完全不是重點吧…他們協議好就好……你也可以找律師啊,協議只講孩子的扶養費的話,你本來就沒有必要再去理會前妻其他的要求,她也無權阻止你見孩子,她要再走法院就跟她走啊!你也可問律師如何舉證前妻對孩子不好,才有機會爭取監護權……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2 22:39:00
如果女方說錢不用匯了,要見小孩找律師同樣的,妳不讓我見小孩,我就死都不匯錢啊小孩不能當武器使用,做你該做的,好來就好去,一切照離婚契約書走啊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6-04-02 22:41:00
照契約走就好
作者: liukiki (琦琦)   2016-04-02 22:43:00
照契約走就好,是說電話打來哭沒錢就掛掉,還聽她罵你做啥orz
作者: LuvA (拉芙A)   2016-04-02 22:45:00
你錢還是照匯一切依契約走 站不住腳的是他 然後記得把這件事情保留相關證據 女方情緒化會嚴重影響孩子 別讓孩子成為以後她勒索跟情緒出口的工具
作者: pttinin530 (轟)   2016-04-02 22:49:00
其實有人說到重點,我的小孩就算我見不到,我也不忍心小孩餓到丫,錢是我一定會匯的,講好的事就要作到是我的原則,有人說一萬五太少,我承認,但我願意付一萬五換二個小孩在我身邊,重點是從以前就如此,說好這個月拿多少錢出來,但永遠是一直追加的,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6-04-02 22:54:00
一萬五按時匯,收據留著,小孩監護權共同還是歸她?
作者: lassmika (Mika)   2016-04-02 22:55:00
小孩很可憐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6-04-02 22:56:00
你有探視權,她斷連絡,就上法院申請監護改定,換她付一萬五一個月看一次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2 22:56:00
一萬五,她無法養小孩,就請她放棄扶養權,換你養小孩她要養小孩,那就接受一萬五啊沒有底線的話,在高的價錢,她也花不夠
作者: poeoe   2016-04-02 22:56:00
找律師爭取監護權吧 換你扶養小孩她付錢
作者: pttinin530 (轟)   2016-04-02 22:58:00
fox大大,小孩監護權是女方哦。對了請問怎麼回推文丫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6-04-02 22:59:00
但不清楚你們支援系統那邊對小孩較好,還是希望你多為小孩長遠想,不然未來可能又是社會問題
作者: poeoe   2016-04-02 23:00:00
如果孩子在你身邊比較好 請盡全力爭取監護權
作者: Irc1123 (Irc)   2016-04-02 23:02:00
我不覺得男方願意爭孩子監護。 養育小孩很辛苦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6-04-02 23:02:00
有可能以後拿小孩來討錢,小孩還是餓肚子的,不要以為錢去了一定會養小孩
作者: poeoe   2016-04-02 23:04:00
跟律師討論看看吧 如果有機會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就爭取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6-04-02 23:04:00
監護權歸她只因為補助的錢進小孩戶頭要戶籍一起才能花到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4-02 23:05:00
看不出來媽媽對小孩怎樣吧 反而爸爸一直不是主要照顧者監護權請考慮清楚到底怎樣對小孩最好 至於其他照契約走跟你多要也不需要給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6-04-02 23:07:00
你迷路了,請去離婚板 (Divorce)。
作者: zica (most)   2016-04-02 23:07:00
她錢都花到哪啦
作者: trashwang (trash)   2016-04-02 23:12:00
沒有錢萬萬不能!
作者: sindygirl   2016-04-02 23:16:00
1.5萬是養不起兩個,可是媽媽都不用出錢的喔?媽媽也要出1.5萬阿,既然都白紙黑字寫好,就照著做,我比較擔心媽媽是真的有再顧孩子,還是以孩子之名,行要錢之事,原PO要多觀察看看孩子的情況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6-04-02 23:17:00
有離婚板喔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6-04-02 23:24:00
還愛她你是有病嗎? 去找律師 以她負債過多 經濟極差 難以自理為由 搶回孩子 你就不必再給她錢贍養費也不必 因為字已經簽了 現在後悔想爭取也太遲但你自己要有心理準備 一萬五養兩個小孩不容易她經濟那麼爛 能付的錢肯定很少也不穩 你要孩子就得自己堅強 不管時間、金錢 都能應付才行!最好想辦法去找她 跟她吵欠錢的事 錄音 以證明她真得欠你家人錢 最好她又飆罵 都錄音 日後刑事、民事都好告 不怕她不交出小孩
作者: vgtable (vgtable)   2016-04-02 23:31:00
贊成樓上,孩子只是為母親保證持續性的金援罷了,重點是小孩要有妥善的照顧
作者: hugoliu (雨果)   2016-04-02 23:34:00
所以小孩到底是不是你的?!有綠但你又記錯血型,搞不太清楚探視權不管有沒有付都有,但你還是照付他不給你看可以換人監護,金額不是每人都月入十萬你們2人說好就好.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2 23:42:00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能不離最好可是既然已經離了,就以小孩的福利為最要緊來考量對方無法養,就爭監護權,對方堅持要小孩,就一個月一萬五(你自己也要生活費,當一天帶小孩出遊,也是要花費啊)
作者: amber0306 (amber)   2016-04-02 23:43:00
人財兩失,媽媽養不下去,就帶回來養吧,小孩最無辜。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16-04-02 23:45:00
亂七八糟的幼稚婚姻!當初何必結婚! 可憐的是小孩子!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2 23:49:00
相信走到這一步,大家全都不願意,只能盡量讓傷害減到最小 ^_^
作者: giyaniga (Q彈的傷藥)   2016-04-02 23:53:00
你可以錄音主張媽媽精神狀況存疑,矇中了小孩就歸你經濟狀況的話,我看過同學爸爸為資金逼妻子自殺再娶富婆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4-02 23:57:00
錄音 然後如她所願找律師 她沒錢欠債 教養方面有問題
作者: giyaniga (Q彈的傷藥)   2016-04-02 23:58:00
小孩雖然知道但是新媽媽對他們超好就不計較了ˊ_>ˋ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4-02 23:58:00
孩子應該會改判給你 至於你說社會都小孩歸女方 想太多是你自己不爭取放棄的 不要在那邊怪社會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03 00:02:00
你該作的是留存證據 打官司把孩子帶回來 這種媽媽適合帶孩子嗎…
作者: Naturallyer (自然)   2016-04-03 00:12:00
所以證實小孩是你的了嗎@@?(對不起~重點錯誤~"~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3 00:12:00
會建議如果前妻真的所有通訊都斷絕的話那可能需要先不匯錢,才能逼前妻出面處理事情(到時,在一起全匯就好啊)
作者: chuyuchun (blue)   2016-04-03 00:19:00
請問全職媽媽拿到監護權的可能性會比爸爸高嗎?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3 00:22:00
應該不會,全職媽媽沒有收入養小孩是爸爸的責任,養前妻,不是爸爸的責任吧法官應該會判給有收入的爸爸 (尤其是前妻堅持一定要離婚的話)(我猜的啦) ^_^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6-04-03 00:28:00
的確可以找律師唷 看誰妨礙親權 呵呵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6-04-03 00:29:00
監護權裁定不是以財力為單一的考量,但原po都說監護權給女方啦!如果女方不給探視,只能走法院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6-04-03 00:30:00
一萬五應該也不是贍養費而是給小孩的吧?
作者: chuyuchun (blue)   2016-04-03 00:34:00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全職媽媽拿到監護權呢?如果男方也堅持要小孩的監護權的話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3 00:36:00
如果原po是郭台銘,那法官應該就會判定要給前妻生活費可是原po如果月賺大約22K,那原po不用吃飯,不用養自己的父母喔所以,我覺得一萬五也合理
作者: rony98 (...)   2016-04-03 00:50:00
看你後幾段說法 要爭監護權的話先去做一下親子鑑定吧畢竟單靠血型推斷也不準 若真不是你的去爭監護權也蠻怪的
作者: Leon711588 (小帥勾)   2016-04-03 00:59:00
沒想到有人比我更慘
作者: jane0477 (可可)   2016-04-03 01:00:00
雖然有點不禮貌,可是我認同r大的想法也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4-03 01:46:00
最後一段看不懂,到底誰出軌,你的收入大概多少,如果孩子你前妻養,光保母一個月就12000,兩個加倍,還要勞心勞力,你前妻付出的真的遠比你多太多了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6-04-03 01:50:00
二方都在情緒上,離婚前後都是為了養小孩開銷爭執吧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6-04-03 01:50:00
但如果你只有賺三萬以下,也只能說你盡力了,沒錢也不適合談結婚或離婚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6-04-03 01:51:00
不是把彼此當敵人抓對方錯誤就能解決事情吧小孩真養不了看要不要求助社會局了
作者: fuyako ( )   2016-04-03 02:29:00
你一開始就說了你認為賺錢養家是男人的責任就別怪人家吃死你啊
作者: jessiek (JessK)   2016-04-03 03:11:00
照契約走 都離了前妻也搶孩子走了 簽定15k就15k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6-04-03 03:53:00
一人付15K,2個小孩30K夠了,老大都上小學了,是要請什麼保母?單親也可以優先進公幼,原po給的已經很多了
作者: unknowid (...)   2016-04-03 05:59:00
迷路文。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4-03 07:15:00
嗯......血型這個,想明白沒有怨恨,就通通去驗。孩子願意回你身邊就爭取,只是你要想清楚往後的路和教育方式這位帥哥,迷路是我噓的原因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4-03 07:49:00
呃 看完最後一段後沒有感想 總不能說絕配吧……
作者: nckuwei (國考拼了!)   2016-04-03 08:19:00
2個15000哪夠啊...女方簽字前都沒好好精算一下嗎??至少要25000-30000
作者: zzing (小Z)   2016-04-03 08:27:00
一人一半 兩人3萬夠吧 前妻養不起就把孩子給爸爸啊
作者: becherovka (Becherovka)   2016-04-03 08:42:00
原po加油!希望你未來能能過的越來越好
作者: MOKANI (cony)   2016-04-03 08:43:00
我也看過媽媽把小孩補助拿走 早餐券拿走 小孩什麼都沒有連衛生紙之類生活用品都要老師買養孩子本來就兩個人的責任 一人一半 不然讓出監護權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03 08:53:00
憑什麼養孩子都是男方出錢 不是平常都說男女平等嗎這時候又都是男方的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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