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nanawu (小雅)》之銘言:
: 娘家離婆家住很近,
: 我每個禮拜幾乎都會回家,
: 我媽總是會準備一堆好料,
: 我家本來就比較愛吃海鮮,
: 我媽會去漁港買螃蟹,蝦子等等
: 我爸是個很怕吃不夠的人,
: 就又會去外面買一堆配菜,
: 我家常常是吃的很撐,
: 或是剩的不不完。
: 我媽沒煮時 就是去餐廳吃飯
: 一家人吃個兩三千,我媽買單
結婚半年了,每個禮拜回娘家吃飯。也就是說,女婿吃了岳家至少26頓大餐。每餐吃了50
0元來算,女婿吃了丈母娘13000元。
女婿是外人。
外人吃了13000元的食物,沒回請半頓的意思。
如果結婚10年,女婿等於吃了26萬元,等於吃了岳家半台車的錢,如果一餐都沒回請。我
看到有人吃了我家26萬,卻沒有禮尚往來,心裡不太高興,似乎也不能苛責。
結論就是女生自己回娘家吃飯就好。外人就別去別人家吃白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