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的相處模式,正常嗎??

作者: sunnyson (阿基里斯)   2016-05-12 22:09:20
原PO講了一大堆好像沒提到性生活, 當然夫妻到最後如果連性生活都沒有了, 差不多也到
緣盡的時刻了, 至於緣盡是否該離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畢竟要找到下一個另一半愛自己
又愛不是親生的小孩機率是很低的, 因為若如原PO所說, 照顧小孩皆自己負擔, 離婚後
負擔小孩應該會用去原PO大部分的時間, 可能沒時間搞浪漫花時間讓別人達到愛屋及烏
的地步,因此通常再婚的對象極可能也是離過婚, 雙方是"需要"才在一起,而非想要,
婚後生活可能也不會比現在好到哪裡去, 不再婚若小孩臨時有狀況, 可能會應付不來,
你的狀況是很正常的, 因為找不到比目前這個更愛小孩的另一半, 所以繼續維持也無妨.
夫妻最後我比較喜歡用同事的概念, 輪流接力照顧小孩長大罷了, 底線應該是另一半
對小孩不出錢又不出力,也無法使原PO有空檔可以休息, 對家庭毫無貢獻,加上無性生活,
表示也已經沒有愛存在, 這時候應該差不多是離婚的時候了. 冷漠如室友還好, 至少有
睡在同一房間同張床上,有些是分居兩地, 若非看小孩, 根本不會見面也不會打電話的
夫妻比比皆是. 原PO的狀況還算正常, 歡迎加入後婚姻時期俱樂部.X
作者: desk9992002 (我還是我)   2016-05-12 23:33:00
唯一共通點剩小孩 沒住一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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